10年主任科員套改享受巡視員待遇,15年主任科員可套四調

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資格:

(一)晉升一級巡視員,應當任廳局級副職或者二級巡視員4年以上;

(二)晉升二級巡視員,應當任一級調研員4年以上;

(三)晉升一級調研員,應當任縣處級正職或者二級調研員3年以上;

(四)晉升二級調研員,應當任三級調研員2年以上;

(五)晉升三級調研員,應當任縣處級副職或者四級調研員2年以上;

(六)晉升四級調研員,應當任一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七)晉升一級主任科員,應當任鄉科級正職或者二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八)晉升二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三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九)晉升三級主任科員,應當任鄉科級副職或者四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十)晉升四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一級科員2年以上;

(十一)晉升一級科員,應當任二級科員2年以上。

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德才表現、職責輕重、工作實績和資歷等因素綜合考慮,不是達到最低任職年限就必須晉升,也不能簡單按照任職年限論資排輩,體現正確的用人導向。

第十九條 公務員晉升職級所要求任職年限的年度考核結果均應為稱職以上等次,其間每有1個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的,任職年限縮短半年;每有1個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該年度不計算為晉升職級的任職年限。

10年主任科員套改享受巡視員待遇,15年主任科員可套四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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