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盘龙区检察院已依法办理“一黑十恶”

4月25日上午,盘龙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与会的中央、省、市各大主流媒体介绍盘龙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亮点和所取得的成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盘龙区检察院已依法办理“一黑十恶”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据盘龙区人民检察院通报,2018年以来,盘龙区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系列决策部署,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事关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大政治任务安排部署,坚决履行“一把手”职责,狠抓督促落实,扎实工作,依法严惩,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截至2019年4月20日,盘龙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黑十恶”共计11个黑恶势力团伙,其中批准逮捕涉黑案件1件8人、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6件52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1件8人、提起公诉涉恶案件8件19人;收到判决涉恶案件5件13人。立案监督2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抗诉1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盘龙区检察院已依法办理“一黑十恶”

坚持深挖彻查“保护伞”

同时,盘龙区检察院坚决贯彻“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不断加大破网打伞的力度。

一是刑检部门对涉黑涉恶案件有策略、有重点地专题讯问“保护伞”;强化案件的证据审查,拓展“保护伞”线索发现的途径。

二是由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逐一讯问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彻查“保护伞”线索。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专门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24小时专人接听。

四是加强与公安、纪委监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线索管理、移送、反馈跟踪机制。向有关部门移送涉及腐败问题暨“保护伞”的线索12条并及时、有效督促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线索以及处理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盘龙区检察院已依法办理“一黑十恶”

延伸职能创新社会综合治理

在工作中,盘龙区检察院还积极延伸检察职能。

一是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积极参与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对办案中发现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漏洞和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针对盘龙区楼宇经济发达,涉众型经济案件高发的重点问题,对非法集资领域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排查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规范融资行为、加强法治宣传、加强沟通协作等六点建议,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建良好氛围。盘龙区检察院多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活动,通过主题讲座、以案释法、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构建多层次、多阵地、全方位的宣传格局。

三是强化基层政权,巩固执政根基。为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盘龙区检察院积极配合组织部门,每周对全区范围内的社区(村)“两委”成员进行任职资格联审一次,净化基层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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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履行检察职责

接下来,盘龙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检察职责。

一是围绕办案核心,精准打击黑恶犯罪;

二是和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构建黑恶势力与“保护伞”严密打击网络;

三是延伸检察职能,强化综合治理,督促相关部门加强行业监督;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全民开展扫黑除恶的热潮。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能够广泛参与,积极提供犯罪线索,共同打赢扫黑除恶这次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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