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应知应会100问(二)

【扫黑除恶】应知应会100问(二)

【扫黑除恶】应知应会100问(二)

1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2018年:治标。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治本。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治根。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具体是:2018年,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效能明显提高,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2019年,针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1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1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工作措施是什么?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1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是什么?

习总书记指出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

15扫黑除恶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是什么?

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

强化党委政法委和政法机关的直接责任,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责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各级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行业监管责任人。

16中共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考核评价方式?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和政府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每年度进行通报表扬,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17“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什么区别?

“扫黑除恶”、“打黑除恶”一字之差,意味着在广度、深度、力度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彰显了党中央除恶务尽,坚决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强决心和信心。

对比过去,这次“扫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是由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全党和全国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过去“打黑除恶”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除恶”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过去“打黑除恶”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除恶”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这次共同参与的部门从过去的10多个部门,增加到了30多个,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果断出击。

18如何理解“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最直接、最有力回应,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夯实基层政权的关键之举、治本之策。

19中央怎样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习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7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自批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

中央政法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的要求,从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战略高度出发,并历经二个多月的调查、研究、分析,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自此,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开始。

20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之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吉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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