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男友談了三年,最後卻因為性格原因分手。
沒有出軌,沒有劈腿,沒有一點狗血的愛情。是不是都感覺不像是一個精彩的愛情故事,可我們兩個就是這樣。在一起的時候平平淡淡,分開的時候也是。
他本就自卑,而我又是一個性格強勢的人。
他說他配不上我,可是我一直覺得我倆很般配。
可是隻是我一廂情願的、
分手以後這些年,我一直單身,有時候別人也會問我放下了沒有。
但是我自己知道,還沒有真正放下。
我知道他去年結婚了,上個月寶寶剛出生。。。
我知道再也回不去了,但是有時候還是無意中不自覺會想起他。
相信很多人,都有這種經歷。下定決心忘記一個人。手機通訊錄裡不再有他的名字,微信已經被拉到黑名單,和他有關的照片也被清理乾淨。
但最後卻發現,自己還是無法忘記。
張愛玲不是說過:能開口說出的委屈,便不是委屈。能發誓要忘記的人,總是忘不掉的。
但是啊,餘生還有那麼長,難道這輩子就一直這樣?
每個清晨始於找一雙乾淨的襪子,然後吃一頓無人陪伴的早餐。晚上難過的時候,一個人站在陽臺喝悶酒,然後倒頭大睡。
第二天醒來,發現頭有點暈暈的,房間空空的....
其實也可以徹底的忘記一個人,然後重新找一個對的人。
這世上,沒有放不下的感情,只有不願忘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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