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抓中心 局部保重点 全力以赴以党建带队建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4月3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第一次会议,集体学习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听取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报告,进一步研究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明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刘明
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刘明书记强调,党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也是检察事业实现长远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我们要“整体抓中心”,即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这个中心,“局部保重点”,即依托党建、检察业务、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
全力以赴以党建带队建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机关党委书记郭学军汇报了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情况,总结工作成绩,查找问题不足,并对下一季度党建工作提出了思路。
围绕《2019年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与会同志提出修改意见。
围绕“如何加强党建工作”,各支部书记交流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建议。
就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刘明书记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扎实开展党内学习教育。一是持续抓好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时刻保持对党“心必往之、行必随之”的绝对忠诚。二是认真抓好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的学习,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三是重点抓好对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近期召开的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切实用好“党建中心”“全能检察训练营”平台,为贯彻“四总战略”、做好“四大检察”、履行“四项职责”、建强“四化队伍”、抓好“四个建设”打牢思想基础。
二要不断提升党建整体水平。一是进一步强化支部规范化建设。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切实做好支部调整和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和党务干部;继续加大对《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培训力度;按照“示范党支部”创建要求,各支部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积极争创“示范党支部”。二是进一步强化党内制度落实。班子成员要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支部书记要抓好“三会一课”等制度和“5+X”计划的落实,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三是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工作。切实做好自查和“体检”,及时发现问题,以督促导、以导促优,努力提升我院党建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要积极推动工作深度融合。一是将党建考核与业务考核相融合。要探索出一套党务与业务相统一的考核方案,既要注重团队和个人的业绩表现,又要注重支部和党员的作用发挥,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将党建日常工作落实与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相融合。依托创建“示范党支部”打造部门工作品牌,通过创新业务工作促进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三是将党务岗位锻炼与干部培养工作相融合。对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培养,既要注重把他们放在办案一线、斗争前沿、急难任务中去磨砺,又要注重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政治素质、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的重要平台,以此促进干警综合素质提升,为检察业务工作发展筑牢基础。
四要有效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是党组班子“不放手”。将党建工作作为党组议事的重要内容,定期研究讨论党建有关事宜。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二是班子成员“不缩手”。党组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好分管部门从严治党的责任,主动抓、抓具体、抓深入。三是监督检查“不松手”。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院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党的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党建责任常思在心、党建工作常抓在手,带头抓、作表率,积极促进我院党建工作取得新进步、再上新台阶,为圆满完成2019年各项检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参观“党建中心”和“文化长廊”
会议强调,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市委聚焦总目标、抓好“三件大事”、建设“六个首府”的工作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努力推动首府检察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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