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纪委发布通知,“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

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工)委、党组,市直各单位:

“五一”“端午”将至,为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倡导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现重申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做到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把各项要求传达到位。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安排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者其他不向公众开放的场所;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严禁违反政务值班等机关工作纪律及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二、坚持挺纪在前,开展自查和监督检查

各党(工)委、党组要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节前谈话提醒工作。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要以转变作风、优化环境为目标,查找并纠正本部门“四风”和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请销假、AB岗等制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抵制“四风”,带头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从严监督执纪,保持节日反腐高压态势

在节日期间,市纪委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紧盯问题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严肃查处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使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明高线、知底线、不踩红线,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党组织严肃问责。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电话:12388。

中共绥芬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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