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彭迎春 张勇

日前,从新邵县应急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整治行动调度会上获悉,新邵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整治:主动而为

3月26日,新邵县长陈历贤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2019年第4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3.21”响水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整治行动。3月28日县安委会下发《新邵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新安委﹝2019﹞3号),安排了13个由县级领导带队的区域督查组和7个由副县长牵头的行业督查组。4月3日,县委书记阳晓华主持召开县委2019年第7次常委会,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3月27日起县委书记阳晓华、县长陈历贤等县级领导按照文件分工,带队到相关乡镇督导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隐患:有患必除

“有隐不改”是响水事故最惨痛教训之一。新邵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要求要求企业自查、乡镇普查、部门抽查、专家祥查的方式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按“五到位”“一单四制”落实管控措施,坚决做到“该改必改,有患必除”。全县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制定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整治行动。4月19日,县安委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新安委﹝2019﹞4号),将该行动顺延至7月底,同时进明确突出了工作重点,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乡镇和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了四项工作措施,明确了四点工作要求。4月23日上午,县应急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整治行动调度会,要求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重点做好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截止当前,全县共组织隐患排查236次,排查生产经营单位896家,排查隐患751处,停业整改企业12家。如某乙炔生产企业,县应急局排出安全隐患9处,都是过去长期存在的问题,企业有怨言,县应急局邀请原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复核,为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投入整改资金十多万元正在进行整改施工。

执法:让人知怕

据不完全统计,新邵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组织执法活动129次,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110起,取缔关闭1处,立案调查2起,行政拘留4人。4月1日,新邵交警大队查获一辆未取得校车标牌,驾驶员无校车驾驶资格的校车,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驾驶员孙某及该幼儿园处以一次性记12分,罚款43000元的处罚。4月6日,新邵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对湘E007AE车主因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罚款三万元。某公司2月21日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新邵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对企业行政处罚25万元,对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10万元,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目前已立案并刑事拘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