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躍國違紀違法案件剖析

■被網絡舉報後,楊躍國一方面和行賄人訂立攻守同盟,退還部分收受的賄賂,轉移違紀違法所得;另一方面,“上躥下跳”,在組織面前信誓旦旦,甚至還專程到雲南省紀委要求組織澄清。省紀委“如其所願”對他進行調查,結果一查查出了大問題。

■身邊的工作人員清楚,楊躍國抽菸一定要抽高檔煙,喝酒一定要喝茅臺,如果喝酒時沒有茅臺,就會批評人。在他的公務車上,隨時都準備著兩三箱茅臺。

■“在瑞麗沒有我辦不了的事情!”楊躍國“橫行霸道”,在土地出讓問題上,一開始還召集班子成員開會研究,並常常提出不合常理的意見。後來他乾脆不再召開會議,直接帶著老闆到現場看地,只要老闆看中了,就安排市國土局供地。

權力是把“雙刃劍”,可以造就人,用之成就事業,造福一方;也可以腐蝕人,使人身敗名裂,傾家蕩產。成功與失敗、光榮與恥辱、幸福與悲哀,權力的滋味懸如霄壤,實則只在用權者一念之間。

在如何對待、使用權力上,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政協原主席、黨組書記楊躍國無疑是一個輸家。權力,不僅未能照亮他的人生之路,反而成為他腐化墮落的加速器。在擔任德宏州盈江縣委書記,德宏州委常委、瑞麗市委書記期間,他利用職務之便在土地使用權出讓過程中“權錢交易”、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調整中“買官賣官”,走上一條不歸路。

2014年12月18日,昆明市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公開審理楊躍國貪汙、受賄一案。公訴機關建議,因楊躍國犯罪數額高達2120.4萬元,判處其無期徒刑。

“我辜負了一方百姓的信任,辜負了親友的支持。”被告席上的楊躍國,面容憔悴,眼中滿是疲憊,再也不見昔日權力在手時的意氣風發。

東窗事發,強裝鎮定求“調查”

獲悉被網絡舉報後,人前“鎮定自若”的楊躍國,早已慌了神。他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向組織坦白,而是根據舉報內容,千方百計地“自我檢查”,有則掩蓋,無則喊冤。

楊躍國被查處,源於群眾的網絡舉報。

2013年3月,網絡上出現了反映楊躍國在瑞麗任職期間違紀違法問題的舉報,震動了整個德宏。人們議論紛紛,熟悉楊躍國的人向其詢問,到底怎麼回事?是不是真有其事?楊躍國只是擺擺手,堅決否認網絡上的舉報。

事實上,人前“鎮定自若”的楊躍國,早已成驚弓之鳥。他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向組織坦白,而是根據舉報內容,千方百計地“自我檢查”、掩蓋真相。

一方面,他和行賄人訂立攻守同盟,退還部分收受的賄賂,轉移違紀違法所得。可就在退還贓款過程中,他還有些“捨不得”,對於某些“信得過”的老闆,思前想後,也就不退了。

另一方面,他又心存僥倖,自覺準備“充分”,不會有什麼問題。於是在組織面前信誓旦旦,在給雲南省委組織部的函詢回覆中喊冤叫屈,找德宏州委的主要領導彙報思想,在德宏州政協班子會中表態,甚至還專程到省紀委要求組織澄清。

多行不義必自斃。楊躍國的“上躥下跳”,並沒能挽救自己的命運。雲南省紀委對他的問題進行了初步調查,發現了他違紀違法的一些問題線索。

然而,楊躍國在瑞麗經營多年,一手遮天,之前又做了充分的反調查準備,要想查實他的問題並非易事。

辦案人員根據調查情況,仔細研判,發現某物流中心老闆王某某是揭開楊躍國腐敗問題的關鍵人物。可就在辦案人員準備對王某某採取措施時,聽聞風聲的王某某倉皇偷越國境,潛逃境外!

這個意外情況並沒有讓辦案人員氣餒。在加大調查力度的同時,辦案人員積極進行勸返工作。經過多方努力,在潛逃境外藏匿16天后,王某某回到國內,主動接受調查。王某某的歸案,為省紀委決定對楊躍國立案調查奠定了基礎。

不久之後,楊躍國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式接受組織調查。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楊躍國被採取辦案措施後,一開始自認為準備工作很充分,負隅頑抗。聽提問的時候很認真,然後要進行長時間的思考,開口的時候卻泛泛而談、避重就輕,可謂是滴水不漏。

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鬥不過好獵手。楊躍國不知道,他的反應早在辦案人員的預料之中。按照預先擬訂的方案,辦案人員循序漸進,各個擊破。很快,在鐵的事實和證據面前,楊躍國思想防線瓦解,交代了涉嫌違紀違法的事實。

無視法紀,權力成為一種樂趣

前蘇聯部長會議主席雷日科夫曾說:“權力應當成為一種負擔。當它是負擔時就會穩如泰山,而當權力變成一種樂趣時,那麼一切也就完了。”楊躍國將權力視為謀利的工具,對黨紀國法沒有敬畏,最終付出了慘重代價。

權力的瘋狂,首先是掌權者自己的迷失。楊躍國從一個公認的能吏,墮落為腐敗分子,關鍵在於黨性缺失、無視法紀。

楊躍國出生在德宏州隴川縣的一個小山村,從縣農科站的農技人員幹到主政一方的一把手,他備嘗艱辛。從政初期,他做事講程序,工作抓得實,有勇於任事之譽。在任盈江縣委書記期間,適逢盈江地震災後重建,在他的帶領下,盈江的社會經濟得到較快恢復和發展。

2008年,47歲的楊躍國被任命為德宏州委常委、瑞麗市委書記。瑞麗地處中緬邊境,是我國大西南通向東南亞、南亞的“金大門”,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明顯。組織上選派楊躍國到瑞麗任職,對他、對瑞麗都寄予了厚望。

在瑞麗任職初期,楊躍國也確實做了一些實事。然而,隨著年齡的增長和任職時間的推移,他人熟地熟,大權在握,愈發驕縱,生活中逐漸出現了“三多三少”的情況:考慮個人名利得失的時候多了,對抓機遇、促發展關心的少了;和老闆們勾肩搭背、混在一起的時候多了,深入農村、深入群眾的時候少了;工作中獨斷專行的時候多了,徵求意見民主決策的時候少了。

這種“三多三少”的趨勢,正是楊躍國生活和工作中出現的作風警兆。如果這時他能及時警醒,或能懸崖勒馬。可惜的是,他不僅沒有意識到危險,反而樂在其中。老闆們對他的百般迎合、下屬們對他的唯唯諾諾,讓他感覺良好;走到哪裡都是美酒、笑臉和恭維,讓他志滿意得。他對自己的要求不斷放鬆,權力在他手中已不再是為民造福的公器,而逐漸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

楊躍國開始熱衷於吃喝玩樂,不僅愛和老闆打高爾夫,對抽菸喝酒的“檔次”也越來越講究。身邊的工作人員清楚,他抽菸一定要抽高檔煙,喝酒一定要喝茅臺,如果喝酒時沒有茅臺,就會批評人。在他的公務車上,隨時都準備著兩三箱茅臺。

與此同時,他在為人辦事的過程中“胃口”大開,權錢交易肆無忌憚:收錢不分地點,家裡、辦公室、酒店等,都成了他以權謀私的場所;“愛好”不論對象,美元、金條、玉石等,都難以填滿他心中的欲壑。

權錢交易,為官發財兩不誤

無病不怕瘦,當官莫嫌貧。當官為了發財,必然觸犯黨紀國法,必然走向腐敗深淵。楊躍國一邊收著老闆的賄賂,一邊低價出讓土地,把瑞麗的土地當成了自己發財的“聚寶盆”,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害人害己。

為官發財當兩道。一個人可以選擇當官,也可以選擇發財,但絕不能選擇通過當官來發財。楊躍國通過權錢交易,短時間積累了大量財富,看似為官發財兩不誤,風光無限;實則違紀違法,整日擔驚受怕,最終斷送了前程、斷送了家庭、斷送了自由。

“要拿到項目和土地,得楊躍國點頭。”這在瑞麗的商人圈子中,不是什麼秘密。某老闆聽說找楊躍國辦事要送錢,不送錢辦不了事,而且很貪、“胃口”很大,為了拿到項目和土地,就一次性送給楊躍國大量現金。

一名老闆證實,在做項目過程中多次找楊躍國彙報情況,楊躍國都置之不理,後來多次給楊躍國送錢,先後送了240萬元人民幣和60萬元美金。從此,在該老闆的項目上,楊躍國是有求必應,甚至主動幫其協調解決了一些難題。

比如,2011年國土部成都督查局到瑞麗開展督查,在土地清理過程中,發現該老闆違規開發高爾夫球場,督查局對其下發了整改通知,並提出停工處理意見。瑞麗市國土局向楊躍國彙報了此事,在楊躍國的干預下,將此事大事化小,只作了簡單的罰款處理。

赤裸裸的權錢交易,讓楊躍國賺得“盆滿缽滿”,迷失在了極度膨脹的慾望中。他已經被“錢”晃花了眼、弄昏了頭,把瑞麗的土地當成了自己發財的“聚寶盆”。在他看來,只要有錢,黨紀國法不可怕,道德良知不須慮,千夫所指不足畏。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為了規避監管,大發土地財,楊躍國和相關老闆商量好後,自己指定土地位置和麵積,不符合規劃的就調整規劃;自己確定土地價格,相關部門再找個中介機構,圍繞他的意圖做個“象徵性”的土地評估,然後按照開發商和楊躍國談好的條件,設置一些限制性條件來保證行賄人拿到土地,在這種冒似公平的假象下,楊躍國肆意妄為。雲南省紀委查實,2008年4月至2013年3月,楊躍國任瑞麗市委書記期間,瑞麗市出讓的大部分土地,都是在他的操縱下完成的!利令智昏,不外如是!

看到楊躍國在出讓土地過程中和開發商勾結牟利,瑞麗一些幹部也動起了歪腦筋,上行下效、貪腐成風。分管國土、建設部門的瑞麗市原常務副市長趙興會、市國土局原局長王成鋼等多名幹部因涉嫌在土地出讓過程中收受賄賂,受到嚴懲。

作風霸道,買官賣官破壞政治生態

所謂作風問題,莫不是權力突破應有邊界、背離應有準則的失控、失範問題。楊躍國之所以作風霸道,在瑞麗說一不二,就是因為在瑞麗其權力無人能制,無人敢制。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楊躍國是“典型的家長制、一言堂”。

採訪中,瑞麗多數幹部對楊躍國的評價就是一個字:怕!一名幹部告訴記者,楊躍國很霸道,如果不按他的意圖幹事,就要被他“穿小鞋”。

糟糕的是,瑞麗市委班子其他成員對楊躍國也是又敬又畏,不敢問、不敢說,放棄了監督的權利,如此一來,在瑞麗,楊躍國自然“一言九鼎”。

“有些議題會前論證準備不充分,有些議題存在民主不夠的問題,有的議題也存在集中不夠的問題,最後往往把主要領導的意見變成會議決定,久而久之,集體決策又變成了少數幾個人說了算。”對於自己的“一言堂”,楊躍國這樣辯解。

原楊躍國市委班子的一名成員卻告訴記者,楊躍國作風霸道、剛愎自用,聽不進別人的意見。

比如,在土地出讓問題上,一開始,楊躍國還召集班子成員開會研究一下,可是他提出的土地出讓價格往往不符合常理,常常有不同的意見。後來楊躍國乾脆不再召開會議,直接帶著老闆到現場看地,只要老闆看中了,就安排市國土局供地。

其實,土地出讓本應該由市政府負責,但楊躍國直接干預市政府日常工作,凡事都要以他的意見為準,政府在開會研究時,也只能按照他的意圖走一下形式。

“他有能力,也有水平,就是權力太集中;想幹事,也能幹事,就是幹事沒原則。”瑞麗市一名熟悉楊躍國的幹部告訴記者,楊躍國之所以在違紀違法道路上越走越遠,主觀上在於他自以為是,無法無天,聽不進不同意見;客觀上在於他權力太大,無人能制,無人敢制。

“在瑞麗沒有我辦不了的事情。”楊躍國的“橫行霸道”,在瑞麗官場逐漸造成了下級不敢說、同級班子說不了的情況。

這種情況在幹部人事調整問題上,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在瑞麗,要用誰、提拔誰都由楊躍國事先決定,會議只是走過場,就連市政府副市長的分工,都要由他來決定。少數幹部為了升官爭相給他送錢。

2009年9月至2012年12月,為獲得提拔,瑞麗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王成鋼多次給楊躍國送錢,累計人民幣40萬元;

2009年1月至2013年1月,瑞麗市政法委原書記楊某某為職務升遷,多次向楊躍國行賄,共送出人民幣6萬元,以及一隻價格認定為2.6萬元的翡翠手鐲;

……

吏治腐敗是最大的腐敗,為害最烈、遺禍最深。楊躍國利用手中職權,買官賣官,不但使自己滑向了犯罪的深淵,也給瑞麗的發展帶來了難以估量的損失,嚴重敗壞了當地政治生態。

“在我身上出現如此嚴重的違規違紀問題,對德宏州,特別是瑞麗市各級黨組織的形象產生了大的損害,也影響和帶壞了一批綜合素質好、年富力強、領導和工作經驗豐富,可以為社會多做貢獻的領導幹部,阻礙了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使黨和人民的事業蒙受了損失。”案發後,楊躍國的懺悔姍姍來遲。(記者 申晚香 李志勇 楊大慶 黃波)

懺悔錄

我感到深深的內疚和自責

回顧在瑞麗任市委書記的這五年,也是我思想變化最大,出現嚴重違規違紀問題最為突出的一段時期。

經過深入查找,認真反思,我深刻認識到我從一名黨員領導幹部蛻變為一名嚴重違規違紀的腐敗分子的原因:

長期忽視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改造。由於對理論學習重視不夠,抓得不緊,不能用黨的最新理論成果武裝頭腦,改造主觀世界,出現了嚴重的思想滑坡和精神移位問題。思想上背棄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背棄了為共產主義奮鬥終生的理想信念;工作上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在不斷弱化;生活上個人主義、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等越來越突出。這是我產生貪汙受賄、買官賣官等嚴重違規違紀問題的總根源。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得不牢。隨著年齡的增長和在瑞麗任職時間的推移,思想中考慮“進退留轉”“名和利”的時候多了。遇到群眾利益與老闆們的利益相矛盾的時候也往往是指責群眾不顧大局,維護老闆們利益的時候多,為人民謀利益變成了為企業家謀利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變成了全心全意為企業家服務。

對勤政廉政工作重視不夠。沒有把勤政廉政工作放到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關係黨的生死存亡的高度來認識,工作上侷限在看看資料,聽聽彙報,會議研究,安排部署的多,檢查落實的少,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大多沒有落到實處,在執行廉政規定方面我個人更沒有率先垂範,當好模範,做好表率。我涉嫌嚴重違規違紀被立案後,瑞麗市有一批領導幹部應聲相繼倒下,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法紀觀念淡薄。我雖然是中央黨校函授本科專業畢業,實際上並不懂法,雖然也經常講要依法行政,但對依法行政的實質把握得並不好,雖然也經常講要嚴肅執紀執法,但本人遇到時又經常闖紅燈。這幾年,我收受部分商人的大額現金沒有上交組織登記處理已構成違紀,自己私自保存,沒有及時退還當事人已構成違法,但我始終卻以做不通工作就直接退還會影響感情,影響關係,影響發展為藉口,始終沒有把它拿到法紀的軌道來處理,結果是害人害己。

我的錯誤性質是嚴重的,對德宏特別是瑞麗市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的形象造成了大的損害,對德宏尤其是瑞麗經濟社會的發展造成了大的影響,對此,我感到深深的內疚和自責,我將自覺承擔責任,接受黨紀國法的懲處。

(摘自楊躍國懺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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