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青苗補償款、收好處費 文昌水務局原副局長黃某受審

騙青苗補償款、收好處費

文昌水務局原副局長黃某受審

南國都市報4月23日訊(記者 吳嶽文)22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黃某涉嫌受賄罪、貪汙罪一案。文昌市紀委監委組織相關部門共計120名領導幹部到場旁聽庭審,接受一次特殊的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

2012年,文昌市政府為加快推進失地農民就業園項目土地的徵收,成立了徵地工作組,由時任文昌市水務局副局長黃某任工作組組長。在徵收文昌市水土保持站土地過程中,黃某夥同水土保持站站長林某利用職務便利,製作虛假青苗補償材料,共同貪汙國家青苗補償款90萬元。

2012年至2018年間,黃某在擔任文昌市水務局副局長期間通過提前透露項目信息、提前與招標公司對接、與業主單位打招呼等方式幫助陳某等人承攬工程項目,並先後15次收受或索取陳某等9人好處費21.3萬元。2009年,時任文昌市文城鎮副書記的黃某幫助韓某騙取國家青苗補償款,並收受韓某1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黃某通過弄虛作假騙取國家徵地青苗補償款90萬元;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好處費共計22.3萬元,數額巨大,應當以貪汙罪和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黃某一人犯數罪,應當數罪併罰。

記者瞭解到,案發後,黃某的家屬主動退還贓款5萬元。

當日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案件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問題展開了辯論,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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