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招!聊城:重點中小企業可配建產業配套住房

放大招!聊城:重點中小企業可配建產業配套住房

日前記者從聊城市住建局瞭解到,我市印發了《關於支持重點中小企業利用自有產權待建土地配建產業配套住房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通知。加快解決我市企業職工住房困難,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完善住房保障體系。

據介紹,本《細則》所稱產業配套住房是指全市轄區內的重點中小企業利用自有產權待建土地配建的單位租賃住房、人才和職工週轉房等,產業配套住房只能用於租賃,在租賃期間住房的使用權歸租賃者享有。

此外,本《細則》所稱重點中小企業是指本市內從業人員300人-1000人,年納稅額200萬元以上的工業和交通運輸業企業。

根據要求,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要會同發改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教育和體育局,對轄區內具備條件、有需求利用自有產權待建土地建設單位租賃住房、人才和職工週轉房等產業配套住房的重點中小企業,進行調查摸底。要切實摸清自有產權待建土地面積、職工住房需求、周邊已建未售商品住房面積及房價、教育設施配套等情況,根據調研分析結果,避免產生過度建設,資源浪費、供需失衡等問題。在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前提下,統籌做好企業配建產業配套住房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項目立項、用地落實等相關工作,充分考慮保障對象工作、生活便利等因素,科學制定產業配套住房建設計劃,並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後方可實施。

《細則》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單套公寓建築面積原則上不超過60平方米

成套嚴格控制在144平方米以內

記者注意到,《細則》要求,企業利用自有產權待建土地,申請建設單位租賃住房、人才和職工週轉房等產業配套住房,必須符合相關規劃、產業配套住房建設計劃、環境汙染防護及相關規範等要求。企業配套建設的研發中心、產業配套住房等各類配套服務設施建築面積佔項目總建築面積的比例不超過15%,工業項目配建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研發中心、產業配套住房)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7%,且畝均配套設施建築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

產業配套住房規劃建設應滿足聊城市現行日照採光、汙染防護、消防、安全、舒適、宜居等基本要求,規劃審批文件中的規劃用途要與普通住房加以區分,設計施工要符合有關規範、標準規定。企業建設的配套住房要根據居住人群的實際情況,注重實用性、靈活性,合理安排建築佈局和各類配套服務設施,適當設計不同的類型,集體宿舍、公寓與成套住宅合理搭配,單套公寓建築面積原則上不超過60平方米,成套住宅面積應不超過集體宿舍、公寓與成套住宅總面積的30%,成套住宅建築面積要嚴格控制在144平方米以內,滿足單身職工、雙職工、有子女家庭職工等居住需求。

記者 劉亞傑 張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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