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5月6日訊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佈了吉安監管分局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吉銀保監罰決字〔2019〕4號、5號、6號、7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許小勇,該分行存在收取債務融資顧問費質價不符的違法違規事實。對此,劉詩瑛負管理責任,彭小秋、劉千駒負承辦責任。
吉安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罰款人民幣30萬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對劉詩瑛、彭小秋、劉千駒警告。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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