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恩施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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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恩施市三岔镇村镇办原主任杜锡燕索要礼金(未遂)问题

2018年9月,杜锡燕在为管理服务对象办事服务中,向对方索要“烟钱”(未遂),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三岔镇纪委给予杜锡燕党内警告处分。

二、恩施市龙凤镇向家村小学原校长刘清文接受下属礼金问题

2015年、2016年底,刘清文接受龙凤镇向家村小学两名教师礼金共计1600元。2019年1月,恩施市教育局给予刘清文行政警告处分。

三、恩施市红土乡天落水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秦达广接受群众礼品问题

2016年底,秦达广接受红土乡天落水村某易迁户黄鹤楼香烟1条、白云边瓶装酒2瓶,价值400元。同时,秦达广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红土乡纪委给予秦达广党内警告处分。

四、恩施市公汽公司原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官兵公车私用问题

2018年1月4日下午,官兵邀约市公汽公司司机饶某(聘用人员)接受同事请客吃饭。官兵明知饶某违规使用公车赴宴而不制止,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市纪委给予官兵党内警告处分;市公汽公司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对饶某进行问责处理。

五、恩施市殡葬管理所原副所长杨飞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杨飞违反公务车管理规定,多次使用市殡葬管理所公车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7805元(部分用于开展公务)。2019年1月,市纪委给予杨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持续正风肃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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