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公布
11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重庆(主城区)
与深圳、包头、铜陵等城市
一同入选
重庆试点范围包含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
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
北碚区、渝北区和巴南区
9个行政区以及两江新区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需要长期探索与实践。
今年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到2020年,系统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城市”建设示范模式。
目前,“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已经纳入2019年重庆重点改革事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大渡口发布-义渡热爱客户端记者从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大渡口区将根据重庆市相关方案进行部署。
11个“无废城市”试点城市
广东省深圳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安徽省铜陵市
山东省威海市
重庆市(主城区)
浙江省绍兴市
海南省三亚市
河南省许昌市
江苏省徐州市
辽宁省盘锦市
青海省西宁市
来源:大渡口发布、义渡热爱客户端、重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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