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處分!良慶區通報3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

警告处分!良庆区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警告处分!良庆区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 良慶區玉洞街道那平村副主任黃加禮不正確履職問題。黃加禮在擔任良慶區玉洞街道那平村副主任期間,因其工作責任心不強,不正確履行職責,未對高齡補貼領取人進行復審,導致給該村已故高齡補貼對象韋某希從2016年2月起多發放21個月的高齡補貼,造成不良影響。黃加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 良慶區玉洞街道玉洞村黨總支部委員(兼書記助理)玉振華不正確履職問題。玉振華在擔任良慶區玉洞街道玉洞村黨總支部委員(負責民政、養老保險方面工作)期間,因其工作責任心不強,不正確履行職責,沒有及時對高齡補貼發放工作跟蹤督促,導致給該村已故高齡補貼對象玉某邦從2016年4月起多發放21個月的高齡補貼、玉某連從2015年12月起多發放27個月的高齡補貼,造成不良影響。玉振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 良慶區大塘鎮那團村村委副主任潘英娥不正確履職問題。2014年8月至今,潘英娥先後擔任良慶區大塘鎮那團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委副主任期間(負責高齡補貼方面工作),因其工作責任心不強,不正確履行職責,沒有及時上報享受高齡補貼人員死亡名單,導致給已故高齡補貼對象李某某、凌某某、潘某某分別多發放7個月、13個月、18個月的高齡補貼,造成不良影響。潘英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 / 廣西紀檢監察網、南寧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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