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第三党支部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主题研讨活动

4月29日下午,市法院第三党支部以“如何在民事案件中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为主题开展研讨活动,共同学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深入探讨有效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经验。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熊光敏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市法院第三党支部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主题研讨活动

支部党员共同学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第七期知识要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扫黑除恶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十个新突破”、“六个延伸”以及省高院提出的“九个一个案机制”和“五个一管理机制”,学习了两高两部印发的四个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司法解释,重温了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12种行为。

理论学习之后,支部党员就如何开展线索排查进行了全面研讨。支部书记李金华、组织委员唐丽红围绕“在民事、信访案件中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经验和方法”分别作重点发言。李金华提出,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除了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还要排查涉嫌其他犯罪的线索及涉保护伞线索,具体分析了相关线索在普通民事、信访案件中出现的五大特点,提出限缩排查的案件范围,以引导大家在海量的案件中有效地开展排查工作。唐丽红对如何掌握“套路贷”的特点、循线深挖、串并分析作了经验介绍,认为拓宽审查思路,加大对事实的审查力度,避免机械办案是提高排查效果的有益路径。与会党员分别围绕工作实际充分交流发言。

会上,熊光敏指出,在民商事案件、涉诉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中,如何结合具体案件排查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将隐藏在普通案件下的涉黑涉恶问题暴露出来,移送侦查,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主动性不够的问题,对于如何在错综复杂的案情中有效梳理、发现线索方面,能力也较为欠缺,今天的研讨正好契合我支部党员覆盖的工作部门和岗位职责,两位同志的发言为我们有效开展排查工作提供有益借鉴。近期,省高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的指导意见(试行)》,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的原则、重点、线索移送等进行了明确,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要通过不断摸索、分析、提练和总结,从被动摸排、个案摸排、碎片化摸排向主动摸排、类案摸排、系统摸排转变,做到及时发现、正确识别、精准打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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