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縣交通局局長因在修路工程中未進行招投標並利用職務便利收受鉅額賄賂被雙開

保定市阜平縣交通局原局長馮志陽在修路工程中未進行招投標並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問題。2013年4月,馮志陽在阜平縣高速修復和部分通村公路等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相關規定,未對工程進行招投標,直接指定韓某施工,事後收受韓某人民幣269萬元。2018年11月、12月,馮志陽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