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收入有無合同怎麼區別進行稅前扣除

租金收入是按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實現的,而租金支出稅前扣除是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的。

租金收入應納稅所得額的確認,根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中“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六)項所稱租金收入,是指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的規定來進行操作。

根據上述規定,租金收入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應按合同約定承租人付款日期確定固定資產出租收入,即使在合同約定日期沒有收到租金,也需確認企業所得稅的收入實現。若合同約定於簽訂之日一次性收取幾年的租金,應將所收取的租金全部計入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因為稅法規定的是“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所以,承租人是否實際支付都應確認收入的實現。

在實踐中,儘管並非每筆租賃業務都會簽訂合同,但可以肯定的是,租金收入屬於企業所得稅的收入總範圍。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 收入,為收入總額。”其中,第六項即為“租金收入”。而且,企業的租金收入若同時滿足“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收入的金額能夠合理地計量”條件,就應當確認收入。

因此,即使沒有合同約定,只要實際取得了租金收入就應全部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對於租金支出稅前扣除的確認,筆者認為一次支付5年的租金,若沒有合同約定,可以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因為《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因此,納稅人一次支付5年的租金,無論是否有合同,都可按照租賃期限均勻計算稅前扣除。

租金收入有無合同怎麼區別進行稅前扣除


租金收入核算是否影響企業所得稅

根據《租賃》會計準則的規定,會計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租金收入,即不論租金如何支付均按照租賃期間均勻確認收入。

根據國稅函【2010】7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如果租賃期跨年度,且租金一次性提前支付,出租人可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如果租賃期跨年度,租金分次支付,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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