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稅出口企業增值稅稅負率=(當期免抵稅額+當期應納稅額)÷(當期應稅銷售額+當期免抵退稅銷售額)×100%;
免抵退稅出口企業增值稅稅負率={[年度銷項稅額+年度免抵退銷售額×徵收率-(年度進項稅額+年初留抵稅額-年末留抵稅額)]÷[年度應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不包括免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免抵退銷售額]}×100%;注意:以上公式中的進項稅額均為: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出口貨物進項轉出,起初期末留抵均為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上的留抵數-下期(下年度)申報表當月免抵退貨物應退稅額;
生產企業自營出口增值稅稅負率=(內銷銷項+免抵退銷售額*徵收率-進項稅額)÷(免抵退銷售額+內銷銷售額)×100%。
在我國出口企業稅負率怎麼算?
目前對於出口型生產企業稅負率的計算方法分二種情況:
(1)期初進項留抵數中有以前年度出口但末申報退稅的進項留抵在內,且數額較大,主要形成原因是由於新批的出口企業受一定條件限制,前十三個月不能申報出口退稅,其金額放在留抵進項中體現。且到年末仍有留抵,其留抵數的計算應為上年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期末留抵數-下年度1月份增值稅納稅申報上的本期免抵退貨物應退稅額,此時期初留抵直接影響到下年度的稅負率,此時當年實際稅負率的計算方法:(全年銷售收入(內外銷之和)*17%-當年進項)/全年銷售收入。
(2)對於不受上項因素影響的企業:稅負率的計算公式有二種:
第一種計算方法是(出口的免抵稅額 內銷的應交稅金)/(內銷的銷售額 外銷的銷售額)=稅負]
第二種方法是:(全年銷售收入*17%-進項稅額 期初進項留抵-期末進項留抵)/全年銷售收入。
此兩種計算方法的結果是一致的。
以上計算中的進項稅額均為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 出口貨物進項轉出,期初期末留抵均為增值稅納稅申報上的留抵數-下期申報表當月免抵退貨物應退稅額。
從稅負計算的原理來說是為了計算增加值稅負率,所以,對於進項轉出,要考慮是什麼事項,對於免抵退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的進項轉出,不應考慮的.其他要看具體情況,比如免稅貨物用,非應稅用,等等考慮進去就可以了,更準確的計算還應考慮期初期末的存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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