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都挺好”,蘇大強的“遺囑”,不要公平,要什麼?

為了“都挺好”,蘇大強的“遺囑”,不要公平,要什麼?

熱劇《都挺好》中蘇大強立遺囑的劇情很有意思,說是立遺囑,但其實是蘇大強根據自己的意願進行的分家析產。真正的遺囑是生前對財產作出處分,死後才生效的法律行為,所以,劇中蘇大強的遺囑算不上遺囑。

蘇大強以遺囑的名義進行的財產分配,適合這個家庭的現狀,也符合“可憐天下父母心”的人之常情,儘管犧牲了公平,但是注重了效率,“劫富濟貧”。

先說注重效率。

蘇大強要把錢留給二兒子明成,理由也很充分,一是錢不多,對於女兒來說,連零花錢都不夠,把錢給女兒,意義不大;對於已經成為美籍華人的大兒子來說,掙的是美元,這點小錢大兒子看不上眼,給他,也沒有多大意義。二是明成處於人生的低谷,丟了老婆,沒了房,需要這點小錢東山再起,這點錢,對於明成來說,有著人生保底的作用。

蘇大強之所以能理直氣壯的給出這樣的理由,那就是他太瞭解大兒子和女兒了,大兒子掙的是美元,過著資本主義的幸福生活,而且特孝順,他知道大兒子不會反對他,更不會爭奪這點錢。女兒的情況,他已經進行了摸底,通過住進女兒的豪宅,探訪女兒的公司,他已經知道他的這個女兒不是一般的有錢,這點錢,女兒更看不上眼,也不屑於跟明成掙。明成嬌生慣養,索取成為習慣,沒了房子,丟了老婆,把錢給他,也不會拒絕。

知子、知女莫如父。

給二兒子注入生活資本,期盼能夠很快把老婆找回來,住上房子,像大兒子、女兒那樣成為人生贏家,從而做到“都挺好”,這是蘇大強的目的,也是做父親的一番苦心,這就是效率。

再說犧牲公平。

按道理,蘇大強的妻子死後,她的財產應當由蘇大強和三個孩子共同繼承,但蘇大強一股腦自己都說了算,剝奪了孩子對目前財產的繼承權,這是不公平之一。

然後,他處置財產,作為三個子女也都算是盡了孝心,應該一樣看待,平均分配,他沒有,這是不公平之二。

這個家庭一直沒有公平,也就這麼過來了,當一個孩子處於低谷,這個家庭迫在眉睫的是要效率,公平不重要。應當享受公平的兩個人也對犧牲公平沒有意見,公平給效率讓步,在這個時候的這個家庭完全能行得通,也不會激化矛盾。

犧牲公平最重要的一個前提,蘇大強僅僅是個普通退休職工,如果是個大富豪,恐怕他就不敢這麼弄了。

但靠“憐憫”和“同情”實現財務狀況好轉的人,短時間內可能效率提高,但能走多遠,還是看個人的造化和努力。

人生不是百米衝刺,而是漫長的馬拉松,人生輸贏不在一時,“蘇明成”加油吧!

為了“都挺好”,蘇大強的“遺囑”,不要公平,要什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