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昨天有稍帶著提過《錦繡未央》抄襲終於勝訴的事兒。

今天又出一件大事兒,同樣身陷抄襲風波的《愛情公寓》系列,用抄襲來的情懷騙了一波人後,最近竟然又要出第五季了。

趁這回必須好好說一說 國內抄襲事件,背後到底還有多少彎彎繞繞氣人的細節?抄3萬字賠13.65萬到底判輕了還是重了?如果在國外這會怎麼判?

簡單回顧一下《錦繡未央》抄襲案進展。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昨天上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依法認定周靜(筆名秦簡)小說,《錦繡未央》中有116處語句及2處情節,與沈文文的自創小說《身歷六帝寵不衰》構成相同或實質性相似,涉及字數近3萬字。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法院判令周靜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賠償沈文文經濟損失12萬元及合理支出1.65萬元。

也就是抄3萬字賠13萬,網友的態度很一致:判太輕。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算一下週靜的抄襲獲利和代價。

按照周靜的代理人所稱,《錦繡未央》一書稅後獲利僅6萬元,該書改編電視劇、漫畫、遊戲等均由“瀟湘書院”所為,也就是小說的改編版權費,幾乎都被網站買斷。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爆文作者沒賺到錢這件事,在六七年前的網文圈非常常見。天下霸唱永久賣斷《鬼吹燈》八本書的版權,僅僅收了10萬;《儒道至聖》作者僅拿到基本稿酬,版權被網站拿走了。

如果每案被罰13萬,11案後周靜也只被罰143萬元;而2017年時,知名編劇一集的市場報價是10萬-30萬,所以,周靜賠償的,大概只是10集劇本的價格。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事實上,作為抄襲侵權判決首案,這僅僅是前菜,後面還有11位原告拿著厚厚的資料等著宣判。

畢竟《錦繡未央》小說294章中,僅僅有9章是沒有抄襲的。就是那“原創”的9章,7章還是2000字一章的免費章節。

為什麼寫網文這麼容易?要感謝自動網文寫作生成器。

只需上百元,就能10秒寫上千字,這種軟件有著網文電子書、詞彙庫、描寫語段庫等,從其他作品中摘抄、整理,重組成新內容。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有網友喜歡唐家三少的很大一個原因是,他能堅持86個月不斷更。

在網友催更、獻花打榜、平臺競爭各種環境下,浮躁寫作成為必然。

在我國,抄襲維權和坐實明星戀情的難度,不是一個量級:即使求錘得錘,也是蜀道難。

《錦繡未央》,當時還叫《庶女有毒》,13年在瀟湘書院發表後就陷入抄襲風波,秦簡不承認,也不回應,被扒後,發表道歉聲明,但拒不承認抄襲,只說是借鑑。6本精裝實體書照樣賣的火熱。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就連平臺瀟湘書院論壇也以借鑑、整改之名包庇秦簡,還處罰了三個無辜的原著作者,貼出了“你敢保證你說的每一句都是原創的嗎”的理直氣壯的公告。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可見,抄襲狗一旦紅了就會被平臺無限包庇,哪怕逼死原創者也在所不惜。畢竟,誰不想討好自己的金主。

16年11月,《錦繡未央》正式播出,輿論從網文圈擴大到影視圈,由讀者控訴到編劇控訴,範圍越來越廣,電視劇在抄襲的爭議中未播先熱,話題不斷,也給了維權曝光的機會。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與此同時,歷時兩年,近百位反抄襲志願者們參與制作《錦繡未央》調色盤也完成,並聯繫到了部分被抄襲作者,聯合起訴。再加上著名編劇汪海林帶頭髮聲抵制,武俠作家

溫瑞安也加入起訴,反抄襲愈演愈烈。

最終,原告律師拖著3個行李箱,將3年追蹤整理的證據擺滿桌面,與他對打的周靜的律師,只帶了六本《錦繡未央》小說。

從今年春節時再次與法院交涉證據,到5月宣判結果,已經很不容易。

當然,最遭殃的還是電視劇《錦繡未央》,雖然律師稱案件判決不會影響劇版,目前視頻平臺也尚未收到下架通知,但網友抵制呼籲,攔不住啊。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當年這部,豆瓣4.7分,創下收視1.48,網播量突破了180億的記錄,超越《花千骨》,唐嫣也憑此成為了當年的“數據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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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看,好好的定情作轉眼成了抄襲案的炮灰。

而當事人周靜,在捲入抄襲風波後一度銷聲匿跡。其實是換了個馬甲,簽了於正工作室,搖身一變做了編劇。隨後編劇週末橫空出世,《美人制造》、《鳳囚凰》、《延禧攻略》都出自她的手筆。可惡的是,抄襲的惡習她依然沒改。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16年1月時,《邪惡催眠師》的原著作者周浩暉就起訴於正、周靜編劇的《美人制造》涉嫌抄襲,11月,周浩暉一審敗訴。當時法院認定了借鑑,卻不認可抄襲。

《錦繡未央》宣判前,她不但不避嫌,還換個身份和“於抄抄”同流合汙,聯手打造《延禧攻略》成為爆款。

請問,現在編劇圈這麼好混的嗎?

是的,就這麼好混。

而且書圈比這更好混。

06年莊羽告郭敬明的《夢裡花落知多少》抄襲了他的《圈裡圈外》,僅獲賠20萬沒有道歉;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15年瓊瑤告於正《宮鎖連城》侵權《梅花烙》,獲賠500萬依然沒有道歉;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再到這次歷時兩年,涉嫌抄襲多位作者的《錦繡未央》,原告和被告的拉鋸戰可見一斑。

拉個表看一下——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抄襲一時爽,一直抄襲一直爽。抄襲狗們相安無事。

維權者花3年扒出《錦繡未央》的調色盤,起訴,狀告,其實搭進去的精力和財力根本就不只收回的那13.65萬——類似我很喜歡的一個概念,

the greater fool,原義是相信自己能在別人失敗之處成功的人,後來被引申成明知一件事很難,還非要去做的人。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用在這兒,就是他們明明知道告抄襲,勝訴就很難。勝訴之後,也不能得到什麼實際賠償。但就是要討個說法,要逼抄襲者認罪——沒有這樣的 greater fool,社會就不可能進步。

再說他們對面站著的聰明人們。

《三生三世十里抄襲》背後的唐七公子,《花千骨》背後的freash果果,《楚喬抄襲傳》背後的瀟湘冬兒。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因為網文盛行,IP改編當道,“抄襲”就是第一高能生產力。

而且“抄襲”成本那麼小,醜聞不會成為這些人揚名立萬的絆腳石,事業不但沒受影響,反而開出新花。敗訴後,賠錢了事,照樣忙著撈金,推出新作,還一不小心拍出了年度劇王。

彷彿抄襲,能迅速被洗白和忘記。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不妨看看美國是怎麼處理抄襲和侵犯版權的。在美國抄襲,後果很嚴重;不管抄的篇幅多少,都觸犯了法律。

2003年,當時地位很高的《紐約時報》專欄作家傑森.布萊爾被爆出抄襲醜聞,馬上被停職,並接受進一步調查,之後他淡出了新聞界,不久之後出版了回憶錄,首周售出不到1000本。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在美國法律裡,抄襲分兩種,一種是剽竊,一種是拷貝,前者是明目張膽的抄襲,後者是一種喬裝打扮的剽竊,也就是“高級抄襲”。

而他們用來判定“抄襲”的標準是:相似部分的獨特性、原作中出人意料或者另類的元素在疑似抄襲作中出現、兩部作品出現了相同的錯誤等,即兩部作品的相似之處十分突出、顯著,絕對會蓋章抄襲。

舉個例子。

2016年,美國高中生Viswanathan在高中畢業後寫了一部青春小說,小說因為她考入哈佛大學受到廣泛關注,但很快被哈佛大學校刊,曝出抄襲的醜聞。

一開始出版社打算站在她這邊,打算召回已經出版的書,重新審查、刪除侵權內容後重新出版,但在審查時發現她抄了不止一本。最後出版社終止了和她的合作,本來要改編電影的計劃也泡湯了。後來,雖然她沒有被哈佛開除,但畢業後的工作和寫作已然無關。

德國也是一樣嚴格。

2010年,17歲的德國少女Hegemann出版了涉及青少年叛逆、性、毒品的處女作小說,大膽的題材讓這本書登頂暢銷書榜首,但很快,這本書被發現抄襲了某位匿名博客的小說,甚至有長達一頁的內容是全部照抄。

爆出抄襲後,她被德國、英國、美國等國家的主流媒體群嘲。之後,她也嘗試過洗白自己,說自己只是“引用”。後來,因為抄襲風波,該小說當年雖然紅極一時,但評分很低(2.31/5).

國外是抄襲從年輕人抓起,絕不放過,但會慎重處理,輕則下架,重則改變當事人的職業生涯。

而抄襲在我國,很難維權的一個點,就是“抄襲”的標準難以用法律界定。

因為法院能判斷的是侵犯版權,而不能判斷是否抄襲。抄襲是個學術創作、作者職業道德上的感念,牛津詞典對於抄襲(Plagiarism)的解釋是:竊取他人作品和思想,在再度傳播時佔為己有。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抄襲不一定都是侵犯版權,比如17年報備的電視劇《源氏問花錄》,即使抄襲了《源氏物語》,但因為《源氏物語》已經進入公共領域,不受版權保護,所以這種“抄襲”不是侵犯版權。

長期的法律盲區讓抄襲成為一種牛皮癬似的惡習,更有於正的“抄襲不要超過20%,比如你把20集戲全抄了但只要擴充到100集,法院就不會追究”的邪門歪理。

按此奇葩理論,如果小偷到你於正家盜了20%的財產,你會不會追究?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近年來,隨著國人版權意識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作者參與打官司維權中,但真相是,賠得多還沒有賺的多,周靜不是個案。

即使被證據錘死,即使周靜也都依法賠償,抄襲之風也無法從根源上杜絕。沒有對抄襲正確的認識,沒有對自己負責對讀者負責的態度,急功近利超越負罪感,抄襲,依然蔚然成風。

抄襲3萬字,只賠13萬?

想必周靜不會道歉,於正不會道歉,何況道歉並沒有什麼用;畢竟,有些人“逍遙法外”,告都告不倒。

抄襲就是犯罪,用抄來的東西賣錢 = 明搶,

作為一個普通觀眾,我什麼也做不了,但作為一個全網粉絲超千萬的大號,

我罵死你!!!

每點一次再看,就能讓世界上少一隻抄襲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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