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条禁令!十项要求!简阳市纪检监察干部与家属签订廉政公约!

“不干涉配偶(子女)正确行使权力;经常提醒配偶(子女)廉洁自律;发现配偶(子女)有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向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报告……”这是《简阳市纪检监察干部家庭廉政公约》(以下简称《家庭廉政公约》)的部分内容。

为进一步前移反腐倡廉关口,有效发挥家庭对预防和抵制腐败的特殊作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家庭成员构筑拒腐防变家庭防线,近日,简阳市纪委监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与家属签订《家庭廉政公约》。

“在群众眼中,干部的家庭和干部个人是一体的,干部配偶(子女)的言行举止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干部队伍在群众心中的形象。”简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庭廉政公约》包括纪检干部“十条禁令”和干部家属“十项要求”两个部分,干部职工与其家属一起签订公约,旨在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管好自己的家属;提醒干部家属自律、不拖干部“后腿”,发挥“廉内助”作用。

十条禁令!十项要求!简阳市纪检监察干部与家属签订廉政公约!

简阳市纪委监委干部与家属签订《家庭廉政公约》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家属,这是我第一次签廉政公约。”简阳市纪委常委谢钢的妻子说,自己一直没接触机关工作,对廉洁从政的认识不深,平时也没刻意关注丈夫遵规守纪情况;认真阅读廉政公约后,她有了不同的想法,她认为干部家属要多约束自己的言行、多提醒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不贪不占才能维持好幸福家庭。

此外,简阳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室(部)干部逐个开展家访活动,引导干部家属算清违纪违法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强化干部家属的自律意识和对干部的监督意识;同时,向干部家属了解干部思想和生活状况,收集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困难,争取干部家属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截至目前,简阳市纪委监委家访纪检监察干部家庭80户,签订《家庭廉政公约》160份。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不做到警钟长鸣,也可能被‘拉下水’,并且影响会更恶劣。”简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纪委监委将强化公约执行,持续开展家访走访、交心谈心、述职评议等活动,坚持单位监督与家庭监督相结合,进一步织紧织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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