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宜川縣人民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秋林鎮大村交子溝有一個採石場將生產石子過程中產生的大量石沫堆放到溝渠河道及岸邊,造成河水渾濁,嚴重影響到了群眾正常生產生活,請求檢察機關依法予以監督。
接到舉報後,宜川人民檢察院立即指派主管副檢察長帶領民事行政檢察部幹警進入舉報點依法開展調查。辦案人員與縣水務局執法人員及時取得聯繫,一同趕赴採石場進行查看。來到採石場,辦案人員並未看到大量石沫,回想舉報稱是“溝渠河道”,於是辦案人員順著溝底一條小路一直往裡走,大約走了一里多路,逐漸發現路邊倒有石沫,再往後走石沫越來越多。經現場勘驗,堆放的石沫長度約300米,佔用河道長約170米。在石沫堆放尾端,採石場將石沫用機械推到河裡,正修建一個長約4米的滯洪建築物。對現場進行拍照及勘驗取證後,檢察干警與水務局執法人員來到採石場辦公場所對該負責人作了談話筆錄,水務局執法人員現場作出了行政處罰,採石場負責人對自己的違法行為表示歉意,並承諾立即著手進行整改。
像這樣檢察與水務兩家單位攜手執法,今年以來已開展了3次,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在今後的河道清“四亂”執法中,宜川檢察院將一如既往的支持行政執法部門,做到雙贏多贏共贏,共同維護好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審核/劉剛學
宜川檢察
長按掃碼關注我們
閱讀更多 宜川檢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