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的區別你知道嗎?


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的區別你知道嗎?


互聯網經濟蓬勃發展,各類融資方式、融資渠道頻現。對於企業而言不僅可以依法利用新興的融資渠道,同時也可以依法發行債券,今天,小富就簡要和大家談談公司債券和企業債券的區別。

看到這的時候大家一定會納悶:這公司不就是企業麼,公司債券和企業債券難道不是一個東西?

區別可大著呢,接下來就跟著小富一起了解吧。

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的區別

公司債券 是股份公司為籌措資金以發行債券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募集的債。

企業債券 是指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的區別你知道嗎?



乍一看,兩種債好像很相似,但其實區別大著呢。

1.發行主體不同

公司債券 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債券;企業債券 是由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發行的債券。

小富:企業債券概念比公司債券概念的外延要大得多,正如企業涵蓋公司一樣,企業債券也涵蓋公司債券。

2.發行條件不同

公司發行 公司債券 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也即《證券法》第十六條: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 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二)累計債權餘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司公開發行債券募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准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化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本法關於公開發行債券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本法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企業債券 的發行,條件為:

(一)企業規模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

(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符合國家規定;

(三)具有償債能力;

(四) 企業經濟效益良好,發行企業債券前連續3年盈利;

(五)所籌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小富:對比可知,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要嚴於企業債券的發行條件,例如在資產要求方面,公司債券發行明確了具體的數額,而企業債券的發行並沒明確數額要求;在盈利方面,企業在發行企業債券前連續3年盈利即可,而公司債券則要求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3.發行程序不同

發行 公司債券 應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申請核准。發行 企業債券 應當報有關部門審批。中央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計劃委員會審批;地方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由中國人民銀行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會同同級計劃主管部門審批。

4.法律依據不同

公司債券 在《公司法》中有專門一章的規定,同時《證券法》當中也有關於公司債券的規定,而 企業債券 主要是適用《企業債券管理條例》。

5.定價不同

公司債券 採用核准制,由證監會進行審核,由發行人與保薦人通過市場詢價確定發行價;企業債券 則是由發改委審核。

6.再次發行的限制不同

公司發行 公司債券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再次發行:

(一) 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

(二)對已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

(三)違法《證券法》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

《企業債券管理條例》並未對再次發行 企業債券 做出相應限制。

小富:除了上述差別,公司債券與企業債券在信用基礎、資金用途、管制程序上均有所差異,但二者也有著密切的關係,公司債券在理論上和企業債券理論是一致的,二者都是經濟發展的產物,二者也都是持有人擁有和取得相應權益的憑證。這下你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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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債券分類來看,債務資本市場項下主要的幾大類別:

1.政府債券:政府債券的發行主體是政府,可分為中央政府債券和地方政府債券。中央政府發行的債券稱為國債。一般將一年以內的中央政府債券稱為國庫券,是政府為解決財政收支季節性和臨時性的資金需要,調節國庫收支而發行的短期融資工具。國庫券是流動性很強,安全性很高的信用工具,可以作為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的有效工具。一年期以上的中央政府債券稱為公債券,是國家為彌補財政赤字和籌集公共設施或建設項目資金而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是地方政府為地方性建設項目籌集資金而發行的債券,一般為中長期債券。發債模式主要有兩種:第一種為地方政府直接發債;第二種是中央發行國債,再轉貸給地方。

2.中央銀行債:即央行票據,其發行人為中國人民銀行,期限從3個月至3年不等,以1年期以下的短期票據為主。

3.金融債: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包括政策性金融債、商業銀行債券、特種金融債券、非銀行金融機構債券、證券公司債。其中,商業銀行債,包括商業銀行次級債券和商業銀行普通債。

4.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包括(短期融資券CP、中期票據MTN、集合票據SMECN、超短期融資券SCP、定向債PPN、資產支持票據ABN、永續債PCS、併購債、項目收益票PRN);監管機構是交易商協會。

5.公司債:是指上市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是由證監會監管的中長期直接融資品種。承諾於指定到期日向債權人無條件支付票面金額,並於固定期間按期依據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監管機構是證監會。

6. 企業債:是由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發行的債券,它對發債主體的限制比公司債狹窄得多。監管機構是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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