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能建(01649)接獲由聯交所發出的復牌指引函件

智通財經APP訊,內蒙古能建(01649)發佈公告,於2019年4月30日,該公司接獲一份聯交所函件,當中聯交所載列以下該公司的復牌指引:完成適當獨立調查,以處理公司核數師發現的審計問題,披露調查所得,並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刊發所有尚未刊發的財務業績並處理任何審計修訂;及向市場發佈所有重大資料,以供股東及投資者評估公司的狀況。

該函件亦指出,該公司於其證券獲准恢復買賣之前,須糾正導致其停止買賣的事項及全面遵守上市規則以令聯交所信納,而就此而言,公司的主要責任乃制定復牌的行動計劃。

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倘該公司股份已連續18個月停止買賣,聯交所可取消該公司的上市地位。就該公司而言,該18個月期限於2020年9月17日屆滿。倘公司未能於2020年9月17日前糾正導致其停止買賣的事項及全面遵守上市規則以令聯交所信納以及恢復其股份的買賣,聯交所上市部將建議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取消該公司的上市地位。根據上市規則第6.01及6.10條,聯交所亦有權施加較短的特定糾正期限(如適用)。

公司股份繼續停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