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吳文立受邀列席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就劉某等23名被告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罪一案進行討論研究。會議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社軍主持。
會上,案件承辦法官就案件事實、證據採信、案件定性等方面作了詳細的通報。在聽取完通報後,吳文立檢察長代表檢察機關從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方面發表意見,各審委會委員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實、證據的基礎上,結合檢察長意見進行了充分討論。
張社軍院長對吳文立檢察長列席審委會表示歡迎,並達成法檢兩院要進一步加強溝通、良性互動、形成合力的共識,為共同打擊涉黑涉惡犯罪,維護公平正義,促進轄區社會和諧穩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檢察長列席重大涉黑涉惡案件的審委會,是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背景下,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重要體現。下一步,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將積極加強法檢兩家的溝通協調、聯動互動,形成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工作合力,共同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
★ 檢察小知識 ★
檢察長列席審委會是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能,是檢察監督的一種方式。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的任務是:對於審判委員會討論的案件和其他有關議題發表意見,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
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下列案件或者議題,同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可以列席:
<table><tbody>01
可能判處被告人無罪的公訴案件;
02
可能判處被告人死刑的案件;
03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
04
與檢察工作有關的其他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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