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新疆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

自治區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

相關用戶每年可節約電費支出近4億元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近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降低我區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價格的通知》。

《通知》明確,自治區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銷售電價每千瓦時降低0.02361元,涉及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的輸配電價相應降低。和田地區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銷售電價暫不調整,仍按照每千瓦時0.45元執行。兵團發展改革委結合實際,參照自治區降價方案,研究實施兵團電網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工作。克拉瑪依發展改革委組織石油電網同步落實好國家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工作任務。新疆伊河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自治區降低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要求執行。

本次電價調整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已經收取4月份電費的用戶,由電網企業按照4月份實際抄見電量折算差額電費進行退費。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第一批降價工作部署,此次我區將電網企業增值稅稅率下調騰出的空間,全部用於降低我區一般工商業用電銷售電價及輸配電價。降價後,我區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分電壓等級目錄銷售電價為0.4508—0.4578元/千瓦時(含稅,下同),平均降幅4.94%,完成國家平均降幅10%目標的近一半。由此,我區81.27萬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戶可享受降價紅利,每年節約電費支出近4億元。

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工作,是貫徹落實今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清理電價附加收費,降低製造業用電成本,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的改革目標任務,也是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治理清費減負、改善營商環境、助力企業發展的重要舉措。《通知》要求,各地發展改革委、各相關電網企業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同時,要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督促所有轉供電主體嚴格按照規定標準及執行時間落實電價政策,將降價紅利及時全額髮放到終端用戶。

下一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將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第二批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區實際,繼續做好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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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丨魏紅梅

審核丨吳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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