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救白血病女兒,父母決定再生一個孩子。孩子長大後卻將父母告上法庭

菲茨傑拉德一家原本是幸福的四口之家,夫妻倆有一對可愛的兒女,傑西和凱特。

然而,這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卻因為年幼的女兒凱特患有先天性白血病而陷入重重不幸之中。

為了挽救凱特的生命,首選治療方法是做骨髓移植手術,但全家人配型都與其不符。因而醫生私下建議這對夫妻藉助輔助生殖的方法再生育一個與凱特染色體完全相配的試管嬰兒。於是,安娜肩負著“拯救姐姐”的使命來到這個世界上。

為救白血病女兒,父母決定再生一個孩子。孩子長大後卻將父母告上法庭

從安娜出生之日起到11歲的十幾年中,她共8次住院,忍受著各種併發症和藥物副作用的折磨,不斷地為姐姐貢獻臍帶血、白細胞、骨髓、淋巴細胞……安娜感覺自己只是姐姐凱特的“藥罐子”,11年來,凡是在凱特有需要的時候,她都得源源不斷的向凱特提供所需要的東西。

然而,即便這樣,凱特的情況還是越來越糟,腎功能的衰竭必須要年僅11歲的安娜捐獻出自己的一個腎。這一次,安娜選擇了拒絕,並且尋找到律師把母親告上法庭,她要捍衛自己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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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值得注意的細節是,安娜用來請律師的錢是賣掉自己一條金項鍊換來的——而這條金項鍊,竟是為姐姐捐獻骨髓後父母送給她的禮物。

上面的故事,是美國電影《姐姐的守護者》中所涉及到的。這部電影改編自美國當代著名作家朱迪·皮考特的同名小說,於2009年6月公映,是一部發人深省的家庭倫理劇。

為救白血病女兒,父母決定再生一個孩子。孩子長大後卻將父母告上法庭

影片中安娜發問:如果不是姐姐需要,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還在天空中漂浮,而一旦自己存在的理由消失,自己還有存在的必要嗎?這也是值得所有人深思的問題。

■文/摘編自《醫學倫理學理論與實踐》(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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