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縣人民政府徵收土地公告
2019年第10號
2019年10月1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高唐縣2019年第4批次建設用地的批覆》(魯政土字〔2019〕1002號)批准徵收我縣土地8.8977公頃。現公告如下:
一、徵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塊一:位於匯鑫街道許樓村、魚丘湖街道果子市村,政通路以南,聊禹路以西,總面積5.8795公頃,涉及匯鑫街道許樓村、魚丘湖街道果子市村 2 個村土地。其中:匯鑫街道許樓村土地5.7999公頃(城鎮住宅用地5.7999公頃);魚丘湖街道果子市村土地0.0796公頃(城鎮住宅用地0.0796公頃)。該地塊作為住宅用地。
地塊二:位於魚丘湖街道南街村,政通路以南,聊禹路以東,濱湖路以西,二乾渠以北,總面積1.2266公頃,涉及魚丘湖街道南街村 1個村土地。其中:魚丘湖街道南街村土地1.2266公頃(空閒地1.2266公頃)。該地塊作為住宅用地。
地塊三:位於匯鑫街道西鋪村、太和村,泉潔紙業以南,總面積1.6236公頃,涉及匯鑫街道西鋪村、太和村2個村土地。其中:匯鑫街道西鋪村土地0.3125公頃(溝渠0.3108公頃,空閒地0.0017公頃),匯鑫街道太和村土地1.3111公頃(水澆地1.1723公頃,溝渠0.1388公頃)。該地塊作為公共基礎設施用地。
地塊四:位於梁村鎮梁村村,國道105以東,總面積0.168公頃,涉及梁村鎮梁村村1個村土地。其中:梁村鎮梁村村土地0.168公頃(空閒地0.168公頃)。該地塊作為商業用地。
二、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
本次徵收土地涉及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徵收安置方案附後。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後,由有關部門按照簽訂的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及時支付補償費用,相關各方及時清理地上附著物,按照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佈,同時可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查詢。對本公告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高唐縣2019年第4批次建設用地的批覆》(魯政土字〔2019〕1002號)有異議的,可以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繫人:高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耕地保護科
聯繫電話:0635-6013213、6013219
高唐縣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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