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縣人民政府關於華安縣新圩公路養護應急基地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批覆

華安縣人民政府關於華安縣新圩公路養護應急基地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批覆

縣自然資源局:

你局《關於報批的請示》(華自然資〔2019〕150號)悉。經研究,原則同意你局上報的《華安縣新圩公路養護應急基地控制性詳細規劃》(以下簡稱《控規》),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控規》確定的範圍:華安縣新圩鎮新圩村,總用地面積為6966.29㎡。

二、《控規》確定的指標體系科學合理,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同意《控規》確定的各項用地佈局。

三、《控規》確定的地塊用地性質:其他交通設施用地等指標應作為強制性內容予以控制。

四、《控規》一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調整或者修改,應按法定程序報批。

此復。

華安縣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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