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千祥镇原党委委员、千祥派出所所长叶洪良被“双开”

据东阳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东阳市委批准,中共东阳市纪委、东阳市监察委员会对东阳市千祥镇原党委委员、千祥派出所所长叶洪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叶洪良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票;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情、谋私利,包庇恶势力犯罪分子,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叶洪良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徇私枉法、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东阳市委批准,中共东阳市纪委、东阳市监察委员会决定给予叶洪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叶洪良在忏悔书中剖析,自己平时讲“义气”、重“感情”,忽视政治学习导致思想缺钙,放松对自身廉洁自律的要求,未能坚守“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初心和打击违法犯罪的使命,成为不良政治生态下的反面典型,从而走向犯罪深渊。其表示真诚地向组织忏悔,知罪悔罪,感谢组织的帮助和挽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和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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