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法】這做菜吃,菜還沒成卻進了牢房...

【釋法】這做菜吃,菜還沒成卻進了牢房...

導讀

罌粟花開豔麗,惹人喜愛,於是將它種在花圃裡或自留地、院落等空地上,少則幾株,多則幾百株。有的人只為觀賞,有的人則聽信罌粟可藥用,更有的貪嘴將其葉子作菜食、果子曬乾入湯,疏不知種植罌粟是違法的,哪怕是一株。

【释法】这做菜吃,菜还没成却进了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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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經過:

關某,男,曲靖市麒麟區人,現住富源縣後所鎮。聽說罌粟可以做菜吃,還能治療牙疼,心想自己在家種一點也不犯罪。於是,關某便去找來了一些罌粟種子,在房前屋後種了起來。過了一段時間,播下的種子竟長出了700多棵罌粟苗,關某看著種了這麼多,想著開的花也好看,還非常高興,豈料已經觸犯法律,還沒等關某做成“菜”,便把自己先送進了看守所。

富源縣公安局在開展毒品原植物禁種剷除工作中被查獲,關某種植了罌粟毒品原植物共計760棵,經清點登記固定證據後,隨即被依法全部剷除。

等著關某還有一紙公訴書。

【释法】这做菜吃,菜还没成却进了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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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查明:

富源法院經審理認為,關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且種植數量較大,但是鑑於被公安機關查獲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遂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2000元。

【释法】这做菜吃,菜还没成却进了牢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法》

“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三)抗拒剷除的。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释法】这做菜吃,菜还没成却进了牢房...

關某由於無知,根本不知道種植罌粟是違法行為。其實毒品犯罪離我們並不遠,很多毒品犯罪被告人往往出於無知和麻痺。近年來,我縣轄區非法種植罌粟案件頻發。有的是為了食用,有的是為了觀賞罌粟花,還有一部分人是聽信“土方”用來治療疾病,雖無主觀惡意,卻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從而對社會造成危害。

在此,法官提醒並告誡廣大群眾:罌粟是多種毒品如鴉片、海洛因等的原植物,廣大群眾千萬不要相信罌粟能夠治病的說法!

國家對罌粟種植嚴加控制,除藥用科研外一律禁植,哪怕種植一株也屬於違法行為!

堅決杜絕種植、購買、食用罌粟及其幼苗,希望廣大群眾知法守法,切莫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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