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人民陪审员拟任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江苏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细则》、《靖江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靖江市司法局、靖江市人民法院、靖江市公安局密切配合,前期经过发布选任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征求意见等环节,拟确定以下200名同志为我市2019年人民陪审员(按姓氏笔画排名),现予以公示:

丁国君、丁洁(女)、马剑英(女)、王云霞(女)、王丽萍(女)、王杰铭、王国荣、王欣(女)、王建军、王浩明、王跃萍(女)、王新(女)、毛松南、邓娜(女)、 邓莉琴(女)、卢玉梅(女)、卢丽娟(女)、卢建国、卢振镐、卢萍(女)、卢添瑜、卢骥东、叶子(女)、 叶静(女)、田铭义、史煜杰、白凤(女)、印佳(女)、包伟、吕重(女)、朱小东、朱卫平、朱亚龙、朱亚东、朱兴、朱金红、朱栋炼、朱彦霖、朱勇祥、朱艳玲(女)、朱梁萍(女)、朱琳(女)、朱惠(女)、乔世亮、华锦云(女)、刘玉娟(女)、刘红(女)、刘芬(女)、刘沁霖(女)、刘林燕(女)、刘佳佳(女)、刘亮(女)、刘洪洋、刘峰、刘娟(女)、刘银芬(女)、刘敏(女)、刘琴(女)、刘琳(女)、刘鹏飞、刘新建、刘静(女)、刘翠红(女)、刘潮(女)、刘蕾(女)、刘霞(女)、羊锐、汤赟瑀(女)、许淑仪(女)、孙月亮(女)、严建平、严建彬、严海燕(女)、杜银波(女)、李先堂、李经超、李栋、李俊豪、李颖(女)、杨来珍(女)、杨洁(女)、杨萍(女)、肖丹(女)、肖钧(女)、肖萍(女)、吴玉(女)、吴敏、吴福林、何玉明、汪敏(女)、沈炎、沈艳萍(女)、宋伟、宋剑、张一凡(女)、张小华(女)、张小美(女)、张玉胜、张灿凤(女)、张建东、张勇、张艳(女)、张萍(女)、张敏(女)、张紫雯(女)、张辉辉(女)、张湫、陆永富、陆杏琴(女)、陆洪云(女)、陆晓磊、陆筛荣、陈丹(女)、陈红军、陈志强、陈丽(女)、陈丽华(女) 、陈怡(女)、陈学东、陈栋、陈艳(女)、陈海霞(女)、陈敏(女)、邵红芬(女)、邵清楠(女)、范冬梅(女)、范洋、范富兴、尚薇薇(女)、季鸿辉、金红(女)、周金波(女)、周斌、郑云明、宗桂胜、赵立波、赵旭明、赵娟(女)、赵萍(女)、侯启明、侯彩霞(女)、姚卫芳(女)、姚静(女)、袁玲(女)、夏亚萍(女)、夏兴、夏晓君(女)、顾红杰(女)、顾金飞、顾海珠(女)、顾银东、钱海霞(女)、倪月云(女)、徐子英(女)、徐玉军、徐旭东、徐冰(女)、徐君忠、徐清、殷萍(女)、奚加鹏、高永红(女)、高华银、高金红(女)、高琴(女)、高魁、高薇(女)、郭先金、郭荣金、展湘云(女)、展静忠、展霞、陶凤娟(女)、黄云弟(女)、黄亚彬、黄丽、黄丽波(女)、龚秀红(女)、龚峻锌、崔彩霞(女)、商永洁(女)、商红梅(女)、商滔、蒋烨(女)、韩晓华(女)、韩浩平、焦阳、蔡广鑫、蔡亚娥(女)、蔡斐(女)、臧栎、熊亚飞、缪红玉(女)、潘越(女)、薛卫东、薛梅(女)、戴玉培、鞠红霞(女)、鞠丽华(女)、魏洁(女)。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5日-10月31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进行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真实姓名。靖江市司法局将会同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监督电话:0523-89183235,来访来信联系地址:靖江市司法局基层治理科。

靖江市司法局 靖江市人民法院 靖江市公安局

2019年10月24日

关于2019年人民陪审员拟任名单的公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