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临沂这俩人因侵害群众利益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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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郯城县纪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郯城街道龙江社区党总支委员、龙江社区居委会主任、沙窝崖党支部书记刘振华骗取公款问题。2016年至2018年3月,刘振华任郯城街道沙窝崖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协助郯城街道办事处从事征地拆迁补偿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骗取公款151.4万元,全部用于个人开支。刘振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郯城街道旺庄社区村委会原委员(二旺村原负责人)张华侵吞骗取公共财物等问题。2012年至2017年,张华任郯城街道二旺村村委会主任、负责二旺村工作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侵吞、骗取公款144.6111万元,个人侵吞14.468万元,全部用于个人开支;2012年至2014年,张华采取虚报冒领、收入不记账等手段,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共计20.99万元,全部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4月,张华非法收受郯城街道北关四街负责人所送现金0.3万元,并为北关四街在二旺村租地建公墓林方面提供帮忙。张华因殴打村民致轻伤已于2018年5月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官方通报!临沂这俩人因侵害群众利益被查

通报指出,上述2起农村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问题均发生在群众身边,一起在征地拆迁中挖空心思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一起处心积虑侵吞骗取公款,严重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侵蚀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要从上述2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守纪律规矩,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通报强调,当前正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把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党组织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跟上级决策部署,牵头抓好本部门单位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整治工作;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排查梳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抓实抓细分管领域工作职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审查的重心放到

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上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官方通报!临沂这俩人因侵害群众利益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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