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下,今後這3種購房行為或要面臨“牢獄之災”,想逃避可難

隨著樓市調控的不斷升級,購房的兩極分化正在努力縮小。今時不同往日,沒錢的買房難不新鮮,而在很多地區有錢也買不了房的新措接連出臺,逐漸在樓市發揮著平衡作用。在多城的多項新規之下,今後這4種購房行為或要面臨“牢獄之災”,購房者想要僥倖逃避可難,尤其是接下來的幾個月裡。

新規下,今後這3種購房行為或要面臨“牢獄之災”,想逃避可難

第一類:婚姻失信的購房者。近日,小編看到了一則駭人聽聞的新聞:今年3月,浙江麗水的一戶11口人的家庭在短短15天時間內,先後結婚、離婚高達23次。小叔子和嫂子結婚再離婚,又和嫂子的妹妹結了又離,同一家人還有人和親家母結後又離……為“活久見”系列狗血事件再添新素材,他們此舉的目的是為了房子。9月19日,警方接到報案後展開調查,最終將其中的4人刑事拘留,另外7人取保候審。網友戲稱:編劇都不敢這樣寫!

但“假離婚”這事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少見,不少夫妻未來買二房,或者獲取首套房的購房資格而在婚姻當中作假,試圖鑽法律的空子。且不說這事合不合法,就是從情理上來說,很多夫妻都因為一念之差“假戲真做”了,最終能如願復婚的概率並不多。如今,多地對此格外重視,紛紛收緊了當地的調控措施。尤其是過熱的城市,貸款銀行會對購房女性的離婚時間和個人收入進行審核,離婚時間較短的女性可能會被拒絕受理購房貸款的申請。

新規下,今後這3種購房行為或要面臨“牢獄之災”,想逃避可難

第二類:材料失信的購房者。比如剛剛說到的使用“假離婚證”或材料的人,徵信會黑掉,日後想買房就更難了,這是最輕的。除此之外,不少購房者為了申貸可以通過,亦或是希望額度更高一些,於是就偽造了申貸的材料,結果搬起石頭早了自己的腳。因為這樣做有詐騙銀行經濟佔為己有之嫌,情節輕者會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罰款。而情節重的恐怕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還要沒收財產和經濟制裁。

不僅當事人要被懲罰,”辦假證“的人也不會輕饒。辦“假離婚證”或材料的人,不僅要受到經濟制裁,還可能攤上刑事制裁。另外,不少黑中介也看重了這個撈錢的機會,比如幫助購房者偽造社保購房資料、買房貸款資料或者其他國家規定的購房資料。也許有人還記得,早先在合肥不動產登記中心通告的”買房造假最高坐7年牢“事件,大家可要引以為戒啊!

新規下,今後這3種購房行為或要面臨“牢獄之災”,想逃避可難

第三類:交易失信的購房者。商家想要少交稅,購房者想要少花錢,買賣雙方無形之中就形成了某種共識。表面上看似互利共贏,實際上一定要時刻提醒自己,買的不如賣的精,一旦被查出”陰陽合同“偷稅漏稅,吃虧的還是購房者。不僅所籤的合同無效,放款追不回來,可能還要受到經濟懲罰。

總之,這些購房手法行不通了。買房本是一件開心的事情,千萬不要因小失大,把“喬遷之喜”變成“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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