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司法局“四个加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王 勤)酒泉市金塔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15-2020年)》为指导,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的要求,通过“四个加强”,努力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加强宣传力度,夯实行政复议群众基础

从金塔县行政复议工作实际来看,很多群众甚至包括不少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制度还很不了解,要想尽快打开行政复议工作的新局面,就要在宣传上下大功夫,花大气力。为此,金塔县司法局把宣传工作作为拓展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手段。一是注重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的示范效应。近年来,金塔县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中加大了《行政复议法》内容,通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带头学习来带动全社会学好用好这部法律。二是经常开展社会性常规法律宣传。从工作实践来看,单靠一两次宣传活动是远远不够的,更多的要靠一定时期内的反复宣传。近年来,金塔县司法局持续将《行政复议法》列为全县公民的普法内容,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多种渠道,广泛宣讲行政复议基本知识,做到了让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了解和运用这部法律。三是突出宣传的针对性。针对部分行政管理相对人想申请行政复议,又担心费用问题的心理,有针对性地讲解行政复议不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的法律规定,消除申请人的担心。对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部分执法单位执法不规范甚至违法的情形,认真进行了分析整改,在执法人员培训班上以案说法,增强了宣传工作的现实针对性。

加强机构建设,充实行政复议办案力量

一是健全了行政复议审理办案机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重新明确了行政复议应诉相关职责,在司法局单独设立行政复议应诉股开展工作。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主任委员、司法局长为副主任委员、以法院、检察院相关领导和五名专业律师为委员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确保有一个专业的阵容应对日益复杂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案件领导层层把关机制。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要经过办案人员提出建议--复议机构分管领导审查--复议机构负责人审查--行政复议委员会讨论--复议机关分管领导审核--复议机关法人代表审批这样一个工作流程,实行领导层层审查把关。逐级审核机制保障了案件办理的高质量,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规格高,影响力强,加强了政府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力度。三是加强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学习。要对基层和部门的各类执法行为实施有效监督,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就得成为这一领域的“行家里手”。注重抓好复议人员自身的业务学习,刻苦钻研,练好“内功”。一是鼓励自学;二是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班;三是经常就一些典型疑难案件,与政府法律顾问及法院、检察院的专业人员讨论、交流;四是虚心求教。对一些拿不准的问题,主动向上级业务部门请教。

加强能力提升,确保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高低,关系到行政复议机关的形象,关系到行政复议机关的权威。该县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建设。一是增强质量意识。复议人员承办复议案件,始终把复议质量摆在重要位置,凡经不起推敲的复议结论不能轻率作出。在复议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始终绷紧质量这根弦,真正把案件办成经得起考验的“铁案”。二是建章立制。为确保办案质量,该县先后建立了复议案件办案程序规定,复议案件评查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复议案件受理后,主办人须对复议案件具体办理承担主要责任;年终组成评查小组,对复议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评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突出复议审查重点。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充分,看案件主要事实是否查清。要求被申请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所有证据材料,事后搜集的材料,不能用于证明原具体行政行为成立。各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凡不同时具有“三性”的材料,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尤其是案件中的主要证据更是如此。在证据采信过程中,要求复议人员谨慎、负责,对证据进行详细论证。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全面,看其法律基础是否可靠。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损害或剥夺申请人的程序权利。针对执法机关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我县在复议中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强调程序的重要性,突出对执法单位办案程序的监督。

加强公正意识,树立行政复议工作权威

缺乏公正的行政复议,不但有损于法律的尊严,而且会冷却行政管理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寻求救济的热情,损害政府权威和形象,行政复议也无法真正有效地开展下去。申请人来申请复议,本身就存在疑虑,担心行政复议机关会“官官相护”。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较好地体现了复议机关办案的公正性,树立了行政复议的权威。一是严格依法受理复议案件。凡符合受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管申请人是什么身份,也不管被申请人属哪个部门,都依法受理。遇到申请人未提交书面复议申请或申请书书写不规范的,工作人员会帮助其代写、修改或将其口头复议申请作书面记录,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权。二是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在复议过程中,任何一方均没有特权,双方都享有平等的复议权利,承担相应的复议义务。考虑到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弱势地位,在行政复议中,更加突出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及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比如申请人的申请权、委托代理人权、陈述权、申辩权、查阅权、撤回复议申请权,他们均十分注意予以保障。而对被申请人,更多地是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从而尽可能地平衡双方在行政管理中的不对称关系。三是公正裁决。在案件审理中,坚持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以事实和法律作为定案的唯一客观标准,切实做到了该维持的维持,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2018年办结的5件行政复议案件,有2件为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今年截至目前办结的5件行政复议案件中,有1件为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酒泉市金塔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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