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我市在杭州地區“首推”住所(經營場所)自主申報

近日,建德下發《建德市放寬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實施細則(試行)》,進一步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推進商事登記註冊便利化,該細則於2019年10月25日正式施行,建德也因此成為杭州地區“首個”實行企業住所(經營場所)自主申報的區(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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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主要對住所(經營場所)登記實行申報承諾制和《負面清單》管理。以往在企業註冊登記時,申請人需要提供租房協議、房產證複印件或者是鄉鎮部門出具的住所證明等材料。改革以後,《負面清單》外的企業,申請人只需提交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書就夠了,大大簡化了準備住所材料的中間環節和申請材料,真正實現了“單憑身份證即可辦理企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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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為了緩解商業用房資源緊張和中小經營者就業等問題,《實施細則》允許申請人使用臨街底層住宅(不含地下室)、輔房或車庫作為住所(經營場所)從事無汙染、不擾民的行業。同時,城中村、農村等非環境敏感區域的農民自建房,可以適當放寬行業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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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微編:徐珊

編審:捷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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