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法”将修订!呼声:降低14岁刑责年龄,严惩“小恶魔”

最近,电影《少年的你》在全国热映,再一次将校园霸凌话题带入公众视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发布的《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校园暴力案呈逐年下降趋势,201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校园暴力案1000多件,2016年、2017年分别同比下降16.51%和13.37%。其中,11.59%的案件受害人死亡,但是每一起个案都让人揪心。

“未成年人法”将修订!呼声:降低14岁刑责年龄,严惩“小恶魔”

最近,两部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迎来大修。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等。

其中,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分组审议中,多名与会人员提及未成年人的严重暴力事件。降低14岁刑责年龄的话题,也再次被提上日程。目前,我国《刑法》将“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为年满14周岁。

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关押于少管所。

近年来,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时有发生,其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危害之严重,令人震惊。

大连13岁男孩残忍杀害10岁女孩,不追究刑事责任

10月20日,大连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杀人案,10岁的女孩被13岁的男孩蔡某在家中残忍杀害。家属告诉记者,小琪当日去上绘画班久久未归,家人沿途调取监控后在一小区的绿化带中发现小琪尸体。

10月24日,大连警方发布了《警情通报》:确认蔡某是杀害女孩的凶手。

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收容教养。

三年收容教养,这已经是目前的法律框架内最严厉的措施。

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行为进行刑事惩治的必要性

未成年人杀人案,每年都披露出几件,都无法可治,对社会的影响很不好,它发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就是未成年人杀人放火都没关系,这个导向非常可怕。如果没有刑事责任和刑法处置,不足以震慑。所以,对未成年人不光是预防犯罪的问题,还要有惩治犯罪的内容。

此外,家庭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价值观形成具有决定性作用,既是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的重要环境,也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坚实屏障。从某种程度上说,未成年人犯罪意味着家庭教育的失败。因此,建议在草案中明确“监护人失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实将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预防由口号变为可操作的法律条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