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品领域违法没有“下不为例”

最高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提到,要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将其依法依规纳入“黑名单”(10月17日中国新闻网)。

纵观《方案》,亮点颇多。其中最突出的莫过于检察机关的作用在明显加大。《方案》提出,检察机关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法院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应当准予执行而不准予执行以及怠于执行等问题。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应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效维护行政机关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权威性,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

近10多年来,食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现象屡禁不止,公众反映十分强烈。尽管监管部门一直在加强市场监管,但一些不法分子“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或者“换个马甲”,就能继续从事食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方案》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提出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措施,是“釜底抽薪”之举,具有很强的警示和惩戒作用,一次违法,终身受损,迫使食药品经营者好好掂量掂量其中的利害关系,始终绷紧食药品安全这根弦。

食药品领域直接关系着大众的身心健康,直接关系着市场的安全和秩序。对食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保持“零容忍”,没有“下不为例”,才能通过强有力的举措,打得食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无藏身之地,让老百姓感到安全和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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