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迎修订,未成年人立法期待全民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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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迎修订,未成年人立法期待全民大讨论

导语:据@人民日报 微博发布,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审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迎修订,未成年人立法期待全民大讨论

网友普遍对预防未成年犯罪法重新修订表示强烈支持。他们认为对于犯罪行为应该看重作案的恶劣程度,不能只看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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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说,目前应该说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年龄提前,而且恶性案件较多。最近发生了很多事情,有些家长和孩子钻了未成年人犯罪处罚轻或不入刑的空子,肆意妄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汪鸿雁说,一定要看到未成年人犯罪的极端特殊性,就是它的主观恶性远远小于成年人,再一个,未成年人犯罪,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不同于成年人的,他改好的可能性要远远高于成年人。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要么是重罪,要么是无罪,没有中间过渡的教育矫治手段。要延伸一点,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原则和精神,对刑法进行修改,设立未成年人专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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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发生了几起未成年人犯罪事件,性质都极为恶劣。

前几日,大连10岁的小女孩儿被13岁邻居杀害身亡,10月25日,辽宁大连。杀害10岁女孩的男孩案发后在班级群的聊天记录曝光。其对同学说,“害怕,怀疑我了,我的指纹咋整,我虚岁14”。据被害女孩父亲事后回忆,从女儿失踪到尸体被发现的那个下午,男孩曾两次主动前来搭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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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8日上午8时许,建湖县居民杨某(女,37岁)被发现死于家中。而杀人凶手就是她13岁的儿子。

可见,社会公众聚焦犯罪呈现出低龄化问题。但问题是,目前对实施了严重危害行为、年龄又在14周岁以下的孩子,我们的刑事政策几乎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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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郑功成委员认为,未成年人杀人案对社会发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就是未成年人杀人放火都没关系,这个导向非常可怕因此,他建议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对严重的犯罪行为进行刑事惩治,实际上也是为了预防更多的人犯罪。

与会人员积极献策

分级干预矫治制度

鲜铁可委员建议,应当建立“对有不良行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对不予刑事处罚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分级干预矫治制度。不能让司法机关在‘一放了之’或者‘一判了之’的两个极端之间左右为难。

增加社会干预措施

吴月委员认为,强制教养主要解决个别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等严重危害社会行为,心理偏差已经相当严重,亟须干预,但又没有监护人、家庭已无管教能力或者不再适合由监护人管教等特殊情形。并且在监护人失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切实将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预防由空洞的口号变为可操作的法律条文。

在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还应该加强未成年法制教育。一方面是自我保护的教育,另一方面是不能、不敢危害他人的教育

各位网友,对于这次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

▐ 来源:央视网微博,人民日报微博,观察者网微博,人民法院报官微,观察者网官微等

▐ 投稿:[email protecte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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