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人民检察院首例支持起诉案件开庭

10月29日,建三江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建三江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刘某某与林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这是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支持农民工起诉施工方欠薪案。

支持起诉|建三江人民检察院首例支持起诉案件开庭

据了解,2018年,刘某某受雇于林某某在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农场第一管理区的晒场水泥地面工程施工。工程结束后,刘某某多次向林某某催要劳务报酬18000元,林某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支付。刘某某多次索要未果,最后向建三江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依法受理审查,对刘某某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核实,认为此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决定立案,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刘某某提起诉讼。

在庭审现场,该院案件承办检察官作为“支持起诉人”参与此次诉讼,审理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林某某承诺分期付清拖欠刘某某的劳务报酬。

支持起诉|建三江人民检察院首例支持起诉案件开庭

此案件,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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