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圖深化設計導致工程量變化的費用該由誰來承擔?

實務諮詢

鋼結構工程採用的是工程量清單招標,合同約定的是固定總價合同,招標時提供了工程量清單和施工圖,合同約定由承包方做深化設計,如今深化設計導致工程量增加,現在鋼結構深化設計用鋼量超出了 1000多噸,這個費用應該由誰來承擔?有沒有法律的依據?

實務解答

1.合同對此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

2.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從你的敘述來看,固定總價應該是針對施工圖紙工程量包死的價格,合同明確約定你方(承包方)做深化設計。你說深化設計導致工程量增加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因為深化設計只能導致工程量更加清晰透明準確,不會導致工程量增加,這是深化設計與設計變更的區別。

本案中,合同約定深化設計工作由施工方完成,如果約定深化設計包含在總價中,便不得再計取費用;如果約定另行計費,便可計取費用,算入總價中;如果合同約定沒有涉及這個問題,按照深化設計的含義以及本案價格形式即固定總價合同,深化設計費用已經包含在總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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