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難來臨之時,教師是應該先自保,還是先保護學生?

還記得早些年那個“範跑跑”嗎?

範美忠,男,四川隆昌人,1997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歷史系。2008年5月12日,這個在他人看來極其平常的日子,對於四川省註定是一個不平常的日子。5月12日,四川省汶川縣遭遇特大級地震,霎時間地震山搖,人心惶惶。此時的範美忠正任職於四川自貢蜀山中學,遭遇地震的他丟下學生毅然決然地率先逃走,在事後又公然發帖,表達自己對於地震的態度。他覺得宣傳英勇 犧牲是不合法的,他的一生必須按照自己的價值觀去生活。並且他也並不覺得沒有為學生英勇犧牲就是錯。他發表的言論與發帖內容在公眾間引起軒然大波,並引起了一場有關“師德”的討論。吃瓜群眾也因為他的行為為他起名為“範跑跑”。事後,範美忠向學校提出辭職。

危難來臨之時,教師是應該先自保,還是先保護學生?

這一事件在當時引起了軒然大波,引發了人們對於教師的職業道德的一個激烈的討論。大部分的人對範美忠持反對意見,認為他這樣的行為有損教師道德,他不僅在危難時刻沒有保護學生,為學生的利益著想,事後也沒有對自己的行為進行懺悔,從而引起了一堆吃瓜群眾的言語攻擊。在小編看來,如果我們靜下心來想,若我們處於當時的危險情境中,到底會選擇怎麼樣去做?如果我們是當時的範美忠,我們又會做出怎樣的選擇?我們現在對他的言語攻擊,是否屬於一種道德綁架?

所以就有了我們今天討論的話題,危難來臨之時,教師是否應該為學生“擋子彈”?

危難來臨之時,教師是應該先自保,還是先保護學生?

其實在我們的生活中,還有許許多多正能量的事情。例如感動中國人物,張麗莉教師,2013年,在佳木斯市勝利路北側第四中學門前,一幕危險的場景曾發生過。一輛長途客車在等待學生上車時,因為駕駛員操作不當,誤碰操作杆而導致車輛失控,進而無頭無腦的向學生衝撞過去。危急之下,教師張麗莉將自己的學生推向另一邊,而自己卻因為慣性倒向車的一方,無情的車輛將她重重的碾壓在車下,導致她下肢癱瘓。這樣令人感動,充滿正能量的事例,我們身邊是有的。

危難來臨之時,教師是應該先自保,還是先保護學生?

除此之外,還有河南省信陽市教師李芳,四川涼山州的支教老師李慶芳等等諸多令人感動的事例,溫暖著你我的心靈,他們的事蹟也我們的口中久久相傳。這些老師與“範跑跑”的所作所為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範跑跑在面對危險來臨時,根本不顧及學生的危險,只關注到了自己能否順利逃生。而這些老師在學生面對危險的時刻,卻總是以保護學生為第一位。寧願犧牲自己,也要保護學生的安全。面對這兩類老師的不同做法,網友給出了不同的意見。有的網友對待範跑跑的自私行為予以批判,為人師表還置學生的安全於不顧,是教師群體的敗類。當然也有網友支持範跑跑的行為,認為不應該宣傳無味的個人犧牲,人在生死關頭,選擇保護自己也並沒有錯。無論是犧牲自己保全他人,還是在關鍵時刻選擇保護自己,這都是屬於自己的選擇。沒必要去指責他人。

危難來臨之時,教師是應該先自保,還是先保護學生?

每個網友都有自己的看法,關於面對危險時,作為教師應該先自保,也有網友認為教師有責任和義務保護學生的安全。那麼關於這個問題,教師到底應該怎樣做呢?《教師法》規定,教師應禁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但沒有明文規定在危難情況之時,教師必須挺身而出,不顧個人安危來保護學生安全,維護學生利益。

在小編看來,教師在危難之時保護學生的行為完全是出於自己崇高的道德,這和法律約定無關。如果教師沒有做出主動保護學生的行為,我們也不必給予過多的譴責,否則就有道德綁架的嫌疑了,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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