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減到再也沒有什麼好減的,才叫證得了自由

有人認為阿Q的精神勝利法是一種變相的心靈的自由。他不知道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後者是智慧,前者僅僅是無奈。

因為心靈自由的人會尊重別人,會從經歷中不斷汲取營養,不斷成長,也會為別人著想,但是,他不在乎別人怎麼看他,也不在乎別人怎麼對他,所以,你沒法誘惑他,沒法控制他,也沒法改變他。心靈的自由,讓他有了一種主動選擇的力量,他永遠都知道自己應該拒絕什麼,應該接受什麼,因此不會被一切事物所左右,永遠都是自己的主人。但精神勝利法不是這樣,它會告訴你:如果覺得失落,就製造另一種幻想,讓自己好受一些。這跟佛教的主張剛好相反。

為什麼呢?因為,精神勝利法是創造幻想,而佛教卻主張窺破虛幻。佛教認為,一切都是因緣和合的,沒有固定不變的本體,所以,沒有永遠不變的“真”,也沒有永遠不變的“假”。某人這時覺得你非常善良,如果你令他失去了某種利益,他就會覺得你非常陰險,如果你幫了他一個忙,他又會覺得自己可能對你有所誤解。人就是這樣,人的心總是在變。此刻的“真”,很快就會變成下一刻的“假”,所以,世界上本無絕對的“真”,也無絕對的“假”。唯一的絕對真實是什麼呢?是因緣和合。你做出某種選擇,就創造了某種因緣,這種因緣碰上其他因緣的時候,就會出現某種結果。因此,任何現象都沒有真正的意義,有意義的,僅僅是你當下的選擇。

當你減到再也沒有什麼好減的,才叫證得了自由

當然,一般意義上的自由也很好,正是因為有了一批為爭取人類自由而努力的人,人類社會才會不斷進步。所以,我很尊重他們,也很尊重那些維護人類良知、敢於和強權抗爭的人。不過,建立在外部世界——比如制度、法律、金錢、親情、友情、愛情等等——基礎上的自由,是有條件的,是因緣和合的,我們稱之為“世間法”。世間法的特點是,一旦組成條件消失或變化,自由的狀態就會改變。比如,一個人熱戀時覺得自己充滿力量,非常自由,也非常滿足,可是他一旦失戀,就會變得非常痛苦,可見,愛情控制了他的心;一個人非常有錢的時候也很快樂,他覺得自己很成功,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想要什麼就買什麼,可是一旦破產,他就會非常痛苦,自由也消失了,可見,金錢控制了他的心。而心靈自由不同的地方,僅僅在於它做而不執著。就是說,你可以有正義的行為,但不要有仇恨的心,不要執著於結果,無論你選擇什麼樣的行為,都要坦然地接受命運。

所以,我經常引用《道德經》裡的一句話:“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無為而無不為。”修行的目的不是增加,而是減少,當你減到再也沒有什麼好減的,只剩下一顆平常心時,才叫證得了自由。


選自《給你一雙慧眼》

雪漠XU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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