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庄司法所坚持“三步走”战略 全力做好人民调解为人民工作

山东商报枣庄讯(通讯员 褚峰 武晨)为了不断推进全镇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发展,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和建设“山水新陶庄”中的重要作用,薛城区陶庄司法所始终坚持“三步走”战略,三措并举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夯实基础、推进调解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现村居调解工作全覆盖。陶庄司法所深入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把建设村居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做好村居调委会的充实和调整工作。全镇36个村居目前已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在职人民调解员共计130余人,培养了一批素质过硬的人民调解员。

二是依法依规开展调解工作,确保调解公平公正。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法治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依法开展,才能真正起到推动法治建设的作用。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颁布实行,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而为,依法调解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在日常调解工作中,陶庄司法所认真遵守调委会工作责任纪律,按照规章制度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调处、回访等工作,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运行。在调解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平等协商的法治模式,在充分尊重事实、明确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公平公正地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激发人民调解活力。根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需要,陶庄镇各村居成立了司法行政工作室、矛盾纠纷调处室等,为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提供工作保障。2018年,陶庄镇政府结合本镇实际印发《矛盾纠纷调解个案奖补办法》,实行“以案定补”,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2019年上半年,陶庄镇共9个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案件申报成功,7名人民调解员获得了个案奖补。

陶庄司法所坚持“三步走”战略 全力做好人民调解为人民工作

能动开展、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效

一是未雨绸缪、主动出击,全面梳理排查问题隐患。人民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能不能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工作生活和基层的安定团结。在日常调解工作中,陶庄司法所深知不能坐等群众上门,坐观矛盾现形,坚持未雨绸缪、主动出击,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阶段。在今年的“三夏”、“三秋”和“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等专项工作中,陶庄司法所联合各个村居的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工作,对全镇的矛盾纠纷进行了集中梳理与全面预防。

二是深入村居,打通调解工作“最后一公里”。在开展调解工作时,陶庄司法所深入到村居与矛盾纠纷现场,与村居调解员、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着力将调解工作做到田间地头与群众当中。通过打通调解工作“最后一公里”,切实践行“人民调解为人民”理念,更好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是调动各方力量,充分参与调解工作。一方面,陶庄司法所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志愿者、“三老”人员、热心群众等广泛人群加入到调解队伍中来,充分发挥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职能作用。另一反面,陶庄司法所加持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协会调解、群众团体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单位间的沟通合作。在以往的工作中,司法所注重将人民调解与信访调解相结合,在信访案件中引入调解机制,协助化解了一些信访案件。今年8月,司法所联合陶庄派出所、尚马村调委会成功调处一起因树木砍伐引发的邻里矛盾纠纷案件,通过合作更加高效地帮助群众解决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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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开展、促进调解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发挥优秀调解员、品牌工作室的带头作用。在以往的调解工作中,我们取得了许多显著成绩,调解出不少经典案例,涌现出诸如褚庆芬等的优秀人民调解员,也诞生了尚马社区特色调解工作室。这些调解员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在多年的一线调解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成功经验,是众多调解员学习的榜样。成立于2015年的尚马社区“老刘谈心室”,在不断打造成为社区调解工作品牌的同时,也影响着更多的人民调解员和社区,为全镇调解工作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善于总结调解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本领。人民调解制度被誉为“东方一枝花”和“东方经验”,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社会各类矛盾纠纷急剧增加,调处难度不断增大,人民调解工作只有坚持与时俱进,才能适应时代要求。在学习本地区和其他地区优秀调解员的成熟经验的同时,陶庄司法所注重做好梳理总结工作,认真分析矛盾纠纷类型、特点和规律,总结调解的工作方法,提出预防矛盾纠纷的意见措施,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应用创新思路和灵活方法,总结出了“背对背”分别调解法、换位思考法、辩证分析法等调解方法,并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对当事人心态以及调解时机的把握,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去开展调解工作。

三是强化宣传工作,传递人民调解正能量。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为了让更多的人关注人民调解工作、了解人民调解工作、支持人民调解工作,陶庄司法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宣传推广人民调解工作,相关宣传稿件多次被区、市以及省级以上媒体采用。此外,司法所还将人民调解与线下的各类法律宣传工作相结合,借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宪法宣传日、陶庄镇传统集会等重要节日节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项讲座、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传递人民调解“正能量”,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陶庄司法所坚持“三步走”战略 全力做好人民调解为人民工作

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陶庄司法所将继续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落到实处,筑牢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第一道防线”的高度,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难事不出区(市)”,为全镇发展建设增添和谐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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