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權力不是兌換金錢的工具

“聽說沒?高潔她媽媽把在公益性崗位上領的工資退了!”9月6日,四川省瀘縣玄灘鎮正大街社區原主任高潔被查處的消息傳開後,社區居民議論紛紛。(11月4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公益性崗本是由政府出資開發,以滿足社區及居民公共利益為目的的管理和服務崗位。公益性崗位主要包括各級政府投資開發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設施維護、社區保安、保潔、保綠、停車看管等。由於單位的領導幹部在公益性崗位的聘任上有著絕對的話語權,一些基層單位官員就在公益性崗位人員的聘任上優親厚友,照顧自家人。

從媒體報道來看,四川省瀘縣玄灘鎮正大街社區原主任高某在明知其母親劉某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情況下,仍簽字初核申報了就業困難人員,而瀘縣玄灘鎮也不加核實,就將劉某確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從2015年1月起劉某以就業困難人員身份被東街社區優先考慮聘用為公益性崗位人員。

相關部門對高某的嚴肅處理、對高某母親領取的公益性崗位經費退回,警示著即便是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壓態勢下,仍然有人不知敬畏的姿態,的確是糊塗。對這起以公益性崗位優親厚友案件的查處,展示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受到了當地群眾拍手稱快。

有權力就容易滋生腐敗。權力是一把雙刃劍,善用權力是造福於民,亂用權力是害人害己,但是一些基層的幹部,卻在不知不覺中讓自己手中的權力變成了自己腐敗的工具,在不知不覺中觸碰了黨紀國法。微權力雖然小,但是如果不能做到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繫,不能把微權力當做了自己兌換利益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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