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山西省長治市中級法院對陳鴻志等人進行公開宣判。審理查明,陳鴻志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窩藏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搶奪罪、破壞生產經營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非法採礦罪、騙取貸款、妨害作證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罪等,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轉自:正義網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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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5 14:26:25 拱墅檢察
11月5日上午,山西省長治市中級法院對陳鴻志等人進行公開宣判。審理查明,陳鴻志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窩藏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搶奪罪、破壞生產經營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非法採礦罪、騙取貸款、妨害作證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罪等,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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