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72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日前,自然资源部公布了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有关提案的答复。我们将陆续刊发相关函件,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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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72号(资源环境类101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王建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是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相关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您提出的提案,对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自然资源生态本底摸底调查

目前,生态底数不清、现状不明的问题,对于生态风险评估与预警、修复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工程实施形成了重大瓶颈制约,亟需建立并形成生态状况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全链条机制。目前我部正在推动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依法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工作,查清我国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家底,准确掌握我国自然资源的种类、范围、数量、分布、质量、空间位置、保护与开发利用状况以及发展变化信息等,为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逐步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提供基础支撑。

二、关于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总体规划

按照中央改革办部署要求,我部联合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已征求地方和有关部门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正在按程序报批。同时,我部已启动了“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规划前期研究工作。

三、关于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一)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2016年以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三部门分三批支持地方实施了25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中央财政累计下达基础奖补资金330亿元,涉及24个省(区、市),基本涵盖了以“两屏三带”为骨架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目前,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对三批次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展开实地调研,分析总结试点经验,抓紧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建设。

(二)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印发《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3号)。召开重点地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部署会,部署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各10公里范围内和京津冀周边、汾渭平原等7个省(市)34个重点城市周边2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通过争取中央财政支持,2019年拟安排资金20亿元,专项用于重点地区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三)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2016-2018年,中央财政累计拨付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56.9亿元,支持18个沿海城市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2019年,中央财政确定支持新一批10个城市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继续对受损海岸线与滨海湿地进行整治修复。

(四)推进渤海生态修复工作。2018年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海洋〔2018〕158号),明确提出“加强河口海湾综合整治修复”和“加强岸线岸滩综合治理修复”。根据行动计划的要求,2020年底前,渤海滨海湿地整治修复规模不低于6900公顷,沿海城市整治修复岸线新增70公里左右。2018-2019年,中央财政已累计拨付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20.98亿元用于上述滨海湿地和岸线整治修复工作。

四、关于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综合评价体系

(一)规范与标准体系建设。针对生态修复技术标准滞后的瓶颈问题,本着科学适用、急需先建的原则,着手制定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工作指南,起草了主要矿种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规范、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规范,启动编制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验收、生态海堤建设、海岸线修复技术规范。下一步将加快推进生态修复技术规范标准体系研究和建设,尽快出台实施。

(二)自然资源占用补偿。2019年4月6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自然生态空间系统修复和合理补偿。坚持谁破坏、谁补偿原则,建立健全依法建设占用各类自然生态空间和压覆矿产的占用补偿制度,严格占用条件,提高补偿标准。落实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由责任人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对责任人灭失的,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事权由各级政府组织开展修复工作。按照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产权安排,激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生态保护修复。

拟开展全国自然资源分等定价价格评估与监测,充分量化自然资源生态价值,以生态要素划分质量等级,制定各类自然资源的分等定级标准体系,科学评价生态保护成效,有效发挥价格杠杆对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引导作用,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生态并重转变。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19年8月23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010)66557603

审核:程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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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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