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嚴厲打擊轉供電領域價格違法行為(附案例)

今年以來,甘肅省市場監管局認真落實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清理電價附加收費,降低製造業用電成本這一利企政策,組織各市州在全省範圍內開展為期四個月的電網和轉供電環節電價重點檢查。

此次重點檢查了電網企業和全省所有轉供電主體(包括各地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

對電網企業重點檢查了繼續收取已取消的壟斷性服務收費項目行為;擅自制定項目和標準並收費,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並收費的行為;在地方定價目錄和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之外加收其他費用的行為和其他不執行國家電價政策的行為。

對轉供電主體重點檢查了不執行政府定價的行為;在轉供電環節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並收費的行為;在轉供電環節以分攤共用設施用電及損耗或以其他名義多收和加收費用的行為;轉供電安裝改造工程中的亂收費行為;繼續或變相收取國家或地方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的行為;其他不執行國家電價政策的行為。

蘭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已依照法定程序責令被查處公佈的三家企業限期退還多收價款,退還期結束後,將視退還情況作出其他行政處罰。

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對轄區內轉供電主體進行全覆蓋檢查,做到不留死角。特別是要加強對機場、火車站等特殊轉供電區域以及大型商業綜合體等轉供電主體的監督檢查,及時辦理一般工商業電力用戶投訴舉報案件。要依法從重查處不落實降價政策的違法行為,切實將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紅利傳導至終端用戶,著力減輕企業的電價負擔,不斷提升實體企業的“獲得感”。

典型案例

蘭州海鴻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國家規定電價政策向175家商戶收取電費後,又按0.551元/千瓦時的標準加收了“二次服務費”。經核算,2019年4月至6月期間,該公司在“二次服務費”中違規收取不合理費用52665元。

蘭州紅星美凱龍世博家居廣場有限公司2019年1月至8月期間向295家商戶收取電費時,在“綜合電價”內違反國家規定電價政策加價131314.70元;同時違反國家規定電價政策在“綜合電價”外按每千瓦時0.39元標準又加收“物業服務費”770886.11元。

蘭州錦瑞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違反國家電價政策按1.30元/千瓦時的標準向756家商戶收取電費。經核算,2019年1月至8月期間,該公司在電價中違規加收不合理費用108184.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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