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科普」如何正確的否決全部投標


導語:

某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中,明確了對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在招標文件中,也有明確的合格投標人的條件描述,並且註明,此招標項目採用資格後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知識科普」如何正確的否決全部投標

案情介紹

  某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中,明確了對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在招標文件中,也有明確的合格投標人的條件描述,並且註明,此招標項目採用資格後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到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規定的截止投標和開標時間,有三家投標人分別遞交了密封的投標文件。開標現場,三份投標文件均被當眾拆封,招標代理機構進行了投標文件中的唱標一覽表內容的公開唱標。各投標人對於開標記錄內容進行簽字確認後,此項目進入評標程序。

  評標委員會由五人組成,其中招標人代表一名,其他四名均為從專家庫中抽取的專家評委。評標開始,評標委員會首先對於三份投標文件進行了形式審查。經審查,各投標人均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了必要的商務、技術、報價的投標資料,形式內容符合招標文件的規定。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均為人民幣報價,不涉及不同幣種報價的匯率折算工作。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未出現含義不明確、對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所以並未要求各投標人進行澄清、說明及補正。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未發現有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於其他投標報價情況。

  在完成形式審查工作後,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規定的合格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根據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資格審查要求和標準,對照各投標人所提供的資格文件進行資格審查,也就是資格後審工作。經審查,發現投標人甲不能滿足資格條件A的要求,評標委員會否決其投標,將其投標文件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其他兩家投標人乙、丙投標文件中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符合招標文件的規定,資格審查通過。

  在下一步詳細評審中,評標委員會審查了剩餘的兩家投標人乙、丙的報價和投標文件,認為這兩家的投標明顯缺乏競爭。評標委員會以此進一步否決了乙、丙兩家的投標文件。

  招標人收到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後,同意以上處理方式,招標代理機構發出評標結果公示,說明此項目做否決投標處理,無中標候選人。

案情分析

  上述項目中,否決所有投標的做法是否可行呢投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人員對此各執一詞。

  投標人乙的觀點

  投標人乙在評標結果公示期內,向招標代理機構提出了口頭詢問。

  其主要觀點為:

  一、招標代理機構所發佈的招標公告上,已經有對投標人資格條件的明確要求。潛在投標人辦理購買招標文件手續時,招標代理機構應該按照招標公告上規定的資格條件審查潛在投標人,拒絕不滿足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確保購買招標文件並最後參加投標的投標人均是滿足資格條件的投標人。

  二、此項目已經公開開標,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已經公開。由於其他投標人沒有通過資格後審,投標人乙、丙的投標文件也被做否決投標處理,是躺著中槍。這一過程中導致了其投標報價、投標策略的洩露。即便此項目再啟動重新招標程序,其參加投標也將處於不利的局勢。

  三、招標代理機構要給予其合理的解釋,並保留進一步要求招標代理賠償其損失的權利。

  招標代理機構的觀點

  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認真查閱了相關文件,和投標人乙的授權代表進行了誠懇的交流。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向其解釋以上處理的合法性。

  一、招標公告中列入投標人的資格要求是基本要求。招標公告是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採購時,招標人發佈的包含有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的公告。《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十二條”和《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十四條”都規定招標公告中應該列明“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和“對招標人的資質等級的要求”。但未有法律法規限制不合乎招標公告規定的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的規定。

  二、此項目為資格後審項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下稱《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公開招標的項目,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發佈招標公告、編制招標文件。招標人採用資格預審辦法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的,應當發佈資格預審公告、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條例》第十八條規定:“資格預審應當按照資格預審文件載明的標準和方法進行。國有資金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組建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資格預審申請文件。資格審查委員會及其成員應當遵守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有關評標委員會及其成員的規定。”

  《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招標人採用資格後審辦法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的,應當在開標後由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標準和方法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此項目沒有發佈資格預審公告和編制資格預審文件,也沒有組建資格預審委員會進行資格預審工作,所以其不是資格預審項目。潛在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時,招標代理機構沒有義務亦沒有權利對其進行資格審查,以做出是否出售招標文件的決定。其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規定資格條件,應該有評標委員會根據《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進行處理。這是評標委員會的權利和義務。

  所以,投標人乙提出的要求招標代理機構對於採用資格後審方式審查投標人資格的項目,在發售招標文件時進行資格審查工作的要求是不符合相關規定的。

  三、否決全部投標的合法性。《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中第二十七條規定“評標委員會根據本規定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否決不合格投標後,因有效投標不足三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全部投標。”

  上述規定第二十二條為“投標人資格條件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招標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其投標。”

  此項目由於投標人甲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其投標被否決,繼而導致有效投標只有投標人乙、丙,不足三家,而且投標明顯缺乏競爭,所以評標委員會否決全部投標,完全符合上述規定的描述。

  通過以上的解釋,投標人乙表示滿意招標代理的相關工作,並不再繼續提出書面質疑。招標人將對此項目重新進行細緻的調研工作,擇機重新啟動招標工作。

相關啟示

  該案例雖然已經塵埃落定,但是在以後的工作中,如何正確的否決所有投標還需要引起招標代理人員的重視。

  如何判定投標明顯缺乏競爭

  《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中第二十七條中所列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全部投標的前置條件之一是,因有效投標不足三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這裡的關鍵是如何判定投標明顯缺乏競爭。

  應該說,此條賦予評標委員會相當大的權利,但同時也對評標委員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評標委員會需要對於招標標的的正常配置、價格具有相當的瞭解,這樣才能夠做出合理的判斷,為項目的順利實施打下基礎。如果評標委員會判斷有效投標不足三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採取了否決所有投標的處理方式,而後招標人重新啟動招標程序,再次的招標活動中,在所有招標要求一致前提下,所有投標人的報價卻超過首次有效投標的報價,那麼,當初評標委員會做出的判斷是否可信值得推敲,同時這種結果也會導致招標人處於尷尬的位置。

  但是同時,我們也需要注意到,此條中所陳述的投標不足三家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不應該限定在價格偏高這一單一因素,還可以包括設備配置、商務條款響應、培訓售後服務條款響應、技術支持等等多種因素的綜合比較。

  評標委員會的相關權利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執行

  伴隨著《條例》的出臺,招標工作的規範化、程序化更加上了一個臺階,其對於招標的細節進一步做出詳細規定。目前電子招標又在如火如荼的推進中,其將給招標流程帶來更多規範化、程序化、自動化的剛性操作模式。

  但是無論是傳統招標還是電子招標,評標委員會是依據法律規定組建,在招投標活動過程中享有其獨立的審查投標人資格條件、評審投標、推薦中標候選人的權利。所以需要評標委員會做到客觀公正履行評標權利義務,提高責任感,做好相關評標工作,評標委員會的相關處理需要有法律授權,同時要避免出現《條例》規定的禁止行為。

  需要審慎採用否決全部投標的處理方式

  在以有效投標不足三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為由否決所有投標時,需要審慎採用。

  如果招標人在項目前期做了充足的調研,對市場情形有充足的瞭解,可以為評標委員會提供相關的依據,或者評標委員會對於採購目標充分了解,是可以做出正確判斷的。但是反之,就需要謹慎的做出處理,以免做出錯誤判斷;甚或出現刻意避免資格審查通過的投標人中標的違法行為。

  此外,否決所有投標,客觀上會造成參加投標的投標人的投標價格、策略的洩露,對於其參加此項目的重新招標造成不利。

圖片|來源網絡

文案|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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