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今天起,
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業務
更簡化了!
這些材料證明不用再提交……
今天上午,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發佈《關於簡化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材料的公告》。
按照“一次辦好”改革工作要求,
結合淄博市數據共享實際,
現就簡化部分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材料
公告如下↓↓↓
壹丨
取消部分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業務的證明材料
1.取消公安部門開具的戶籍證明。
2.取消加裝電梯提取的出資證明。
3.取消突發事件或重大疾病提取的診斷證明。
4.取消單位住房公積金註銷登記的工商登記註銷證明。提供上級單位或主管部門批准撤銷、解散、政策性破產的文件,或人民法院裁定破產清算的文件,或工商部門責令關閉的文件和註銷工商登記的文件等。
5.取消死亡證明。單位辦理職工死亡封存時,職工死亡信息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過共享數據平臺獲取。
6.取消《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無住房公積金貸款餘額證明》,異地繳存職工購房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積金業務時,實行告知承諾制,簽訂《異地繳存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由公積金中心進行核查。
貳丨
簡化結婚證或離婚證
1.2011年8月1日之後在山東省內辦理的婚姻登記,在受理住房公積金業務時,能夠通過共享數據獲取的,經職工授權後,通過共享數據平臺查詢,職工辦理提取、貸款業務不再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
2.在山東省外辦理的婚姻登記以及2011年8月1日之前在山東省內辦理的婚姻登記,在辦理業務時仍需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
叄丨
本規定自2019年11月5日起執行
公告內容請登錄淄博住房公積金官網(http://zfgjj.zibo.gov.cn)“通知公告”欄查閱。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需要提供的要件原件請登錄淄博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廳或通過
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是不是方便了不少,
趕快告訴更多人!
晨報熱線:0533-3585000(線索一經採用,最低獎勵50元,上不封頂)
商務合作:13583302186(手機/微信)
閱讀更多 魯中晨報 的文章